如何促进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

作者:魏峰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8-05-09 阅读量:0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农村孩子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乡村小规模学校起什么作用,如何实现标准化建设?本版集纳相关稿件,供读者参考。——编者

根据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定义,小规模学校是指不足100人的学校。2016年末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6》显示,截至2015年,全国共有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126751所,占小学和教学点总数的44.7%,其中乡村小规模学校有111420所,占乡村小学和教学点总数的55.7%,占全国小规模学校总数的87.9%。乡村小规模学校不仅存在于人口稀少的西部农村,甚至也存在于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的部分农村地区。

乡村小规模学校对于农村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巩固和均衡发展,保障农村地区儿童受教育权,传承乡土文化,助力农村地区精准扶贫均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存在保障了偏远地区农村学生的受教育权。没有分布在广大偏远地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存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无疑会下降。其次,小规模学校对于乡土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农村学校的撤并,学校教育和教师所代表的文化价值失落,传统的村落在人才和文化方面空心化,这对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民的培养、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不利影响。再其次,小规模学校小巧灵活、便于管理,可以因地制宜地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为克服当前城镇学校大规模、大班额背景下办学存在的问题提供借鉴。

目前,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条件较差。二是师资力量薄弱,师资数量短缺、教师年龄结构偏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不足。三是办学经费和政策支持不稳定。其实,即便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小规模学校的发展也是一个普遍的难题。

当前尤为迫切的是制定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规范其发展,并完善各种保障其有序发展的相关措施。

由教育部、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等部门牵头组织,对全国小规模学校普查后进行精准识别。当前,关于乡村小规模学校的现有数据多是研究机构对局部地区的抽样调查,且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频繁,容易导致数据不稳定。因此,需要权威部门建立系统性的数据收集渠道,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数据库并及时更新,主要监测教学质量,教师数量、待遇、学历、职称及其与职业发展相关的继续教育相关数据,学生数及潜在生源数量,学校服务半径,学校建筑、设施、教学设备情况等。在数据基础上精准研判乡村小规模学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

制定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标准。由于发展的基础不同、发展目标不同,正常规模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各种指标无法适用于乡村小规模学校。因此,我们建议研究制定乡村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确定乡村小规模学校的规模标准、服务半径、师资配备的编制标准,尤其要针对师资结构老化和结构性缺编问题,在区县层面拨付专门的编制指标,用于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更替,促进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等薄弱学科教师的增加。制定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学质量标准,适当增减教学质量的考核标准,但要控制核心主干课程的质量标准。制定乡村小规模学校的经费拨付标准和生均设施、设备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高于普通规模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拨付公用经费,保障其需要。在设施、设备方面,以保障学生学习、教师工作需要为第一原则,不拘泥于生均水平,建设充足的教学设施、设备。

在数据基础上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根据形成原因进行分类,并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形成原因多样。在东部地区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形成主要是受到城镇化进程的影响,大量农村学生通过购房、父母务工等方式进城、入镇就读,造成生源流失,同时师资大量流失,由此造成城镇学校规模过大,而村小、教学点仅剩下一些无力进城的学生就读,进而导致乡村学校规模日益萎缩。这部分学校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尚好,具有基本的教育教学设施,如果充分利用小、快、灵的优势,加强政策支持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可以发展成为小而优、小而美的农村学校。在广大的西部地区农村尤其是山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则主要是由于地理位置偏远和交通不便而形成的。对于教育教学质量尚好,值得保留的学校,可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撤并一批条件极差而不适宜继续存在的小规模学校,同时通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等措施,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通过学校管理体制创新和专项经费支持促进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各地根据本地区的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灵活多样地制定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机制,通过集团化办学、小规模学校联盟等形式为小规模学校发展提供平台支持,通过教师交流与培训、集体教学研究等形式促进小规模学校的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提升。提供专项的经费支持小规模学校的教师发展。

完善农村小规模学校治理的民主协商机制。近年来,一些地区为了办学的规模效益而机械执行政策,实行了“一刀切”的撤点并校,“误伤”了一些本应存在的小规模学校,造成了学生的就学困难。为此,各地应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民主协商机制,在决定乡村小规模学校的裁撤、关并、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充分调研学校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以受教育者的利益为最高准则,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并保障决策的公开透明。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