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素质教育的五条建议

作者:柳 斌 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教育部原总督学 来源:中国教师报 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量:0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中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表述传递了一个重大的信息:作为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素质教育不但要实施,要坚持,而且要发展。有发展才会有活力,有发展才会有作为,有发展才会有成效。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工作者应在“发展素质教育”上下更大的功夫。

为什么要发展素质教育?我们只要看一看当前世界形势就会明白:提高民族素质是强国之根本,是富民之大政,是社会长治久安之基石。30多年来,素质教育走过了艰难历程,也取得了重大成效。不能设想,没有教育事业的普及和发展,没有国民德智体美整体素质的大幅度提高,没有数以千万计的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我们的国家、社会不可能走到今天这样辉煌的境地。

但是,发展素质教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素质教育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涉及个人的理想追求,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涉及整个社会的移风易俗。当前素质教育发展的形势动力不足、阻力很大,今年两会上关于减负的呼声很大,教育部也出台了一系列减负的措施,但社会上还是有不少反对减负的杂音,甚至形成了一种反对减负的舆论。这使我想起21世纪初,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发布后,社会上一批应试教育既得利益者借炒作所谓的“南京高考之痛”,掀起一股应试教育回潮风浪,接着便是近两年某些地区的教育干部发出所谓要恢复应试教育的“政治生命”的呼吁。在家长的“教育焦虑症”一年又一年加重的胁迫下,中国的基础教育可能要患上“强迫教育症”,由此可知,阻挠素质教育的负能量还是很多很大的。

关于如何发展素质教育,我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是加强素质教育理论建设。以素质教育理论的正确、清晰、体系完整、内涵丰富引领素质教育的发展,这是我们教育工作者、教育研究工作者、教育理论工作者应当努力的。

二是以加强各级政府对素质教育发展的领导和推动去发展素质教育。古今中外,凡是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无一不是由国家使用公权力推动取得的。这种推动不是暂时的、短期的,而应是持续的、长期的;不仅是中央政府的责任,也应是地方政府的责任。

三是以加强和完善法律制度建设保障素质教育的发展。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建立义务教育质量评估法,真正破除对学校教育质量评价的唯分数论,并在义务教育阶段限制、减少被应试竞争附加进来的功利性、选拔性、淘汰性活动,逐步解决“过度教育”的问题,依法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过重考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上下功夫。

四是以进一步明确政策,突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这个重点来发展素质教育。“没有重点便没有政策”,要认识并确立“九年影响一生”的理念,从小学到初中这9年是长身体、长知识以及人格形成的重要阶段,是德智体美诸方面为人生奠基的黄金阶段,要集中力量下大功夫办好九年义务教育。

五是以加强督导评估为抓手发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既要督政,也要督学,以前是督政很多,督学很少,现在尤其要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评估。每年都要制定督导评估计划,落实到校,并写出督导评估报告予以公示,不断树立先进典型,不断推广先进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八一学校考察时着重指出:“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要遵循青少年成长特点和规律,扎实做好基础的文章,基础教育要树立强烈的人才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校办出特色,鼓励教师教出风格。”让我们牢记总书记的嘱托,有胆有识有责任有担当,把“发展素质教育”这件大事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