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则 不成教育

作者:杨国营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9-02-25 阅读量:0

春节过后,新学期伊始,部分高校学生迎来学历生涯的“毕业季”,除了找工作,毕业论文也是他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近日有媒体报道,诈骗犯罪分子也瞅准了这一“生财之道”,利用“论文”设置骗局诈骗钱财。近日,武汉警方公布了一则案例:一位博士生在网上寻找“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结果被骗2.5万元。

论文造假问题掀起了春节后第一波舆情热点,其影响面不局限在教育圈,甚至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议题。公众热议的焦点,是本应最严格的考试招生制度,为何在有的高校出现明显漏洞:不仅录取了一些不具备相关学术能力的人,而且在其学术论文存在抄袭的情况下,也能让其顺利毕业并拿到学位?在笔者看来,公众所有担忧和质疑的实质,其实是对规则遭到破坏的不安,因为一旦众人共同遵守的规则遭到破坏——哪怕只是局部和微小的,便足以引发公众关于自身正当权益也可能被损害的代入式想象,这就是担忧和质疑等情绪滋生的根源。

招生考试的目的在于选拔符合培养需要的人才接受进一步深造。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进,当前的考试招生制度已臻完善,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规则,有效保障了教育公平。但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总有一小撮人试图通过破坏规则谋求不正当利益。只要这类人成功一次,规则就被践踏一次,公众的忧虑便会增加一分。因此,要捍卫教育公平,必须从捍卫规则做起,只有规则得到高度敬畏和忠实履行,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公众的忧虑和质疑。此外,教育公平的实现,仅靠教育活动参与者的自觉显然不足恃,而是需要通过更精密的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相关规则,建立更加有效的惩戒机制,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公正。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来说,要主动承担起制定规则、捍卫规则的责任。最近,辽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并进一步明确:服务费每月每生不得超过200元。《通知》发布后,受到舆论赞誉。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看似并非大事,但关系到家长和学生们的切身利益,在教育舆论场的关注度其实很高。如今,地方主管部门明确了规则,学校的行动便有了依据,家长和学生的心里也就有了底,一些以往可能存在的乱收费、家校矛盾等问题便可以得到有效避免。

规则是什么?是众人共同遵守的思想指南,是不容破坏的行动契约。规则往低了说是默契和共识,往高了说就是制度和法规。只有在一个人人都遵守规则的环境中,每一个人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维护。

在教育领域,规则无处不在。教育部官网近日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042号建议的答复,其中谈及筹建中的“康复大学”应在符合相关规定基础上规范使用校名。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强调,设置本科高校的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域名。对校名的规范,同样是在强调规则的重要性和不容践踏。

规则当然并非一成不变、千古不易,但规则的修改甚或重新制定必须慎之又慎。最近,一则“古诗改读音”的新闻引发网民热议,便是一个经典案例。据媒体报道,有语言专家表示,常用字或者古诗文字音读音修改要以牺牲几代人的语言认知为代价,擅自修改或使公众出现语言认知错乱。

毫不夸张地说,没有规则,便不成教育。对于每一个教育活动的参与者来说,都要了解规则、遵守规则,对规则抱有足够的敬畏之心,而不是千方百计地钻规则的空子,寻找所谓的漏洞和捷径。须知,破坏规则者,必将受到规则的惩戒。而我们每一个人都严格遵守规则、捍卫规则,才是最优选择,才不至于沦为规则被破坏后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