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作者:钟秉林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9-07-10 阅读量:0

中国教育学会 钟秉林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做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文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是新时代义务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亲切关怀。

《意见》是朝着新时代教育发展总体目标迈进的战略决策。义务教育学段跨度长达9年,是在读规模最大、学龄最长的教育阶段,是与每个家庭、每个孩子的命运息息相关的教育阶段。在整个教育体系中,义务教育具有奠基性作用,被视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意见》的出台,旨在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铺好基石,同时也为学生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意见》是应对新时代义务教育主要矛盾转变的关键举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已经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正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由“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刻不容缓。《意见》的出台,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期盼的必然要求,必将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部署。《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始终,对“九个坚持”和“六个下功夫”的总要求作了细化落实。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从完善教育内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育能力、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健全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切实体现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意见》立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作了全面部署,体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牢牢把握育人方向。《意见》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育人方向。《意见》提出“四个坚持”,即坚持德育为先,坚持全面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坚持知行合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推动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确保任何时候都不偏离育人的总方向。

二是紧紧抓住关键要素。《意见》着眼于“教和学什么”,提出要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应有地位。着眼于“怎么教和学”,从优化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完善作业考试辅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着眼于“谁来教学生”,强调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同时对教育局长、校长、教研人员队伍建设提出意见。

三是有效突破教育发展瓶颈。着眼于办好和管好义务教育,《意见》提出要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国家建立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修订和实施监测机制。完善招生考试制度,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公平。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监测评估体系,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四是大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意见》提出,要加强党对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全面领导,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格局,统筹全党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开创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