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为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作者:汪文华 来源:蒲公英评论 发布时间:2022-03-01 阅读量:0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通知》及《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以下简称“提质计划”)的目标指向是,“为欠发达地区培养高质量基础教育教师,为乡村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提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建设内容: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三是加强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四是加强学校管理与发展建设。在加强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协同开展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协同建设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协同建设附属中小学校等三项任务,部署了服务基础教育的有关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有关举措,为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第一,协同开展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有利于地方教师发展机构的能力建设。院校和地方协同开展面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的培训,可以为地方教师发展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智力资源。建立中小幼教师校(园)长为师范生授课的机制,有助于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兼职培训者队伍中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校(园)长的专业化发展。

第二,协同建设地方教师发展机构,有利于提升教师发展机构的建设水平。高水平的师范院校协同薄弱师范院校支持所在地区的市、县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有助于改善教师发展机构条件,提升规划区域内教师发展、组织实施教师校(园)长培训、教师发展研究的能力,推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高品质建设,促进机构内涵式发展。

第三,协同建设附属学校,为地方教师发展机构打造示范性教师发展基地学校。高水平的师范院校统筹附属中小学、幼儿园资源,以对口帮扶等形式支持薄弱师范院校建设示范性中小学、幼儿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增强服务当地基础教育发展的能力。这些学校被地方确立为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第四,建立组团发展、协同提升的工作机制,对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实施方案》提出的组团方式,即“按照‘1+M+N’(M≧N)的原则组建10个左右组团,每个组团内1所师范大学牵头,3所以上其他高水平师范院校(M)参与,共同支持3所左右重点建设的薄弱师范院校(N)”。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参照这种方式,对市、县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机构建设进行组团发展方式的探索,重点帮扶薄弱市、县的教师发展机构,全面提升区域内教师发展机构的专业能力。

在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机构“协同提升”方面,可参照《实施方案》的做法,按照“一组团一案、一机构一策”的原则,制定各组团工作方案和薄弱教师发展机构提质计划。组团内的各机构之间一对多、多对一,打破自我封闭、各自为阵的局面,发挥不同机构的学科、人才等优势,通过资源共享、人才流动、优势互补,实现协同提升、共同发展。

2022年2月24日印发的《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加强市县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打造高质量的区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夯实教师发展之基。《实施方案》为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提供了借鉴,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尤其要培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质量乡村教师,解放思想,开阔思路,改革创新本地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制度机制和策略方法等,赋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助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