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一词在《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出现了15次之多,主要包括:高质量精准化的培训机制、教师自主发展机制、协同发展机制、评价机制、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等。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通知》答记者问中也6次提到“机制”,出现在4处,依次如下:
一是“发挥‘国培计划’的政策带动作用,推动地方强化统筹,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各有侧重、各负其责的教师培训工作机制”。
二是“按照高质量发展、精准化培训思路,将支持教师自主发展作为改革的重要方向,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推进教师自主选学模式改革,建立教师自主发展机制”。
三是“在培训方式、机制上推进改革,包括立足教师自主发展的自主选学模式探索,着力强化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结合、发达县区学校和重点帮扶县区学校结合的协同发展机制探索,人工智能和教师培训融合发展机制探索”。
四是保障措施“从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两方面确保工作目标达成”。
所谓“机制”,按字义解释,“机制”的“机”是指机构,或有机体,或一个特定的工作系统;“制”是指这一机构(或有机体、工作系统)赖以运转的关系联系、原理规律、制度规章。合起来,“机制”就是一个机构(或有机体、工作系统)及赖以运转的关系联系、原理规律、制度规章。“机制”在社会学中的内涵,可以表述为“在正视事物各个部分的存在的前提下,协调各个部分之间关系以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具体运行方式”。在任何一个系统(或一个项目)推进中,机制都发挥着决定性、基础性的作用。
“十四五”期间的“国培计划”(简称“新国培”)注重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探索,是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精准培训的重要目标任务。突出机制建立、健全和探索,旨在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如何抓好以下四项“新国培”的“新机制”,是各地需要研究并回答的重点问题。
第一,教师自主发展机制。黄佑生指出:“教为不教,育在自育,培于自培。自主是学习的最高境界。国培应是落地生根的培训,这个‘地’是教师的课堂教学和班级管理,这个‘根’是教师自主研修的欲望、意识、兴趣、方法和能力。”“新国培”为精准满足教师自主学习,需要探索教师自主发展机制,以开展教师自主选学试点为抓手,探索教师自主选学模式,包括四项任务:一是制定个性化、周期性的发展规划,引导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阶段进行自我能力诊断;二是建设选学服务平台,包含课程资源的建立和丰富、教师专业发展电子档案和培训学分银行的建立;三是教师按需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机构、课程和方式;四是开展教师培训整校研修模式改革探索,这借鉴了能力提升工程2.0的做法。
第二,教师发展协同机制。“协同”是指复杂的系统由大量的子系统构成,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整合结果。“新国培”的教师发展协同机制是对2010至2020年“国培计划”相关机制的继承和发展,重在健全和创新。一是健全项目区县、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协同发展机制,包括师范生培养、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三个方面的协同,实现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结合、教师培训与教育教学改革结合、教师专业发展与学校发展结合;二是创新协同发展模式,即通过深入实施教师发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实现发达县区及优质学校与重点帮扶县及“两类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的“手拉手”;三是多方协同承担边远艰苦民族地区幼儿园顶岗支教培训的任务。
第三,人工智能和教师培训融合发展机制。着力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助力高质量精准化培训,是“十四五”期间“国培计划”的显著特点。“新国培”继续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并对在能力提升工程2.0的实施后期及完成之后的培训工作明确了基本要求,以深化巩固和和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成果,为开启和推进“智能+教师培训”打牢基础。“新国培”探索“智能+教师培训”,需要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和机构,基于大数据对教师专业发展现状进行精准诊断,对教师学习过程和变化情况进行精准测评、针对性指导,实施智能化、个性化、交互性、伴随性培训,实现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深度融合,以支持教师的能力素质提升和终身学习、持续发展。
第四,教师发展评价、培训综合评价机制。发展评价,即发展性评价,是指通过系统地搜集评价信息和进行分析,对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双方的教育活动进行价值判断,实现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共同商定发展目标的过程,旨在促进被评价者不断地发展。开展教师发展评价,首先需要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收集教师培训研修、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等方面的常态数据,目前还是一个难点。综合评价,也叫综合评价方法或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是指使用比较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于多个指标、多个单位同时进行评价的方法。开展培训综合评价,需要培训院校(机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记录教师培训信息,从学习过程、效果和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适时提供反馈和跟踪指导等个性化服务。
“新国培”的培训机制改革和完善除了上述四项新机制之外,还必须做好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培训体系统筹的工作机制、培训质量和效果的监管评价机制和培训经费使用和监管的保障机制等。否则,也难以真正实现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