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好中小学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还需政府提高站位

作者:汪文华 来源:蒲公英评论网 发布时间:2022-02-16 阅读量:0

日前,《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发布。《要点》的第六部分强调,“把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包括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夯实教师发展基础、完善教师管理和待遇保障。为夯实教师发展之基,教育部将实施中小学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

中小学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以下简称“协同提质计划”),在教育部年度工作要点中被提出尚属首次,旨在助力“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和“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据《中国教育报》(2022年1月6日第03版:新闻·要闻)报道,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宋德民出席了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联合大力教育设立的“中小学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公益项目签约仪式。宋德民在致辞中指出,“协同提质计划”的顺利实施,将是对“国培计划”的有益补充,也是对“政府指导、企业出资、社会组织搭台”这一创新型公益模式的有益尝试和积极探索。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于2010年由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发起,至今已有12个年头,许多非公的成人教育培训专业机构(企业)参与了“国培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经费都由中央财政支持。而“协同提质计划”属于“公益”性质,企业出资和社会组织搭台是其鲜明的特点。

《中国教育报》在报道中还指出,“协同提质计划”项目将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指导下,以“助力教师成长,激发教育创新”为目标,聚合师范类院校、中小学名校名师和教育机构优质资源,搭建面向教师成长交流的公益性学习平台,探索“智能+”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支持教师知识创造和经验分享,帮助不同地域、不同学校的教师建立联系和深度互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为组织实施好“协同提质计划”,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好“指导”职责,做到不弱位、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第一,各级政府要精准定位。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具体责任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指导”是指“协同提质计划”的项目策划、设置、组织、实施和管理等,需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中小学教师发展职能部门主导,以师范类院校和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为主体,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三名”工作室和非公成人教育培训专业机构(企业)等充分参与。如果是“谁出资谁做主”“谁搭台谁唱戏”的话,政府的弱位、缺位将会导致“提质”目标无法实现,甚至会产生不良后果。

第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精准站位。“协同提质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方。其中,政府履行“指导”职责。“指导”包括对项目组织的统筹、协调和对项目实施的检查,既包括业务方面,也包括经费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全程参与。企业要参与项目策划论证、经费预算审定、实施过程监管和经费使用监督等。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社会组织应该是竞争性非营利组织,一般包括各类专业学术团体等,其主要任务是为政府和企业建立沟通交流渠道,为教师发展项目搭建专项平台,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支持,并与参与政府和企业对项目的管理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指导是根本,企业出资重在经费保障,社会组织搭台重在资源支持,但三方都必须盯住“质量”。因此,在“协同提质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方面,政府的职能不能仅停留在发文件和下通知层面,要深入参与项目策划与论证,走进项目组织与实施全过程,共同审定相关主体开展的教师发展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全流程质量监测和绩效评估,为中小学教师发展协同提质真正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