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教师发展研训工作室是一种有益探索

作者:汪文华 来源:蒲公英评论 发布时间:2022-04-06 阅读量:0

研训工作室是指由教师发展机构的在职专职教师(培训者)主持,专兼职培训者参与,一体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教师校(园)长培训工作的研训共同体,与教师培训者研修工作室、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和教师项目研修工作室等相似。

教师培训者研修工作室,如曲靖市教育局建立、在曲靖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授牌的“教师培训者研修张坤香工作室”,集合了高校、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的综合力量,是集教师培训研究与实践为一体的中小学教师在职教育专业机构,是师范院校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平台,也是研究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阵地。

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如广东省教育厅建立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在培训专家(来自高校和培训机构的专职从事培训业务和培训管理研究的人员)主导下,聚焦教师培训业务和管理,以市县(区)教师发展中心骨干为培养对象,以师带徒为主要培养形式,共同开展基于线上和线下的培训业务及管理研究的实体。

教师项目研修工作室,如北京市西城区的“教师项目研修工作室”,首批建立于2019年,围绕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建立了项目式学习工作室、科技创新课程工作室、社会实践课程工作室等三个工作室,采用符合教师学习和职业特点的学习方式,以新的教育教学实践成果为基础开展应用与深化研究,形成动态的、多中心的、开放的区域教师职后教育新模式。

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基于学科(领域)的教师发展研训工作室并不多见。不同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的“三名”工作室、少先队活动工作室、教研员工作室和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等,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立的研训工作室的主持人要求不需要太高:其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其二,具有较高的教师培训和基础教育实践研究能力;其三,具有丰富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组织实施经验。

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的研训工作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开展基础教育实践情况调查,研判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出专题研究(校内微型课题研究和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等)课题;原则上周期(3年)内课题研究不少于1项。

第二,围绕研究课题开展研究活动,每年形成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或案例等)不少于1项;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获县级及以上奖项或被专家组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三,开展师训干训需求调研,形成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不少于1份),提出年度师训干训专题研修项目设置建议;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并报机构职能部门。

第四,根据机构职能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专题研修及特色培训项目,原则上每年度不少于2个。实施的专题研修项目及特色培训项目,学员总体满意度不低于85%,每年形成培训项目成果(优秀案例或典型经验)不少于1份,周期(3年)形成精品项目不少于1个。

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的研训工作室成员在主持人的组织下,每年度完成“八个一”任务:生成一份调研报告;策划一个研修项目;准备一堂培训讲座;指导一次研修活动;阅读一本研训专著;撰写一册读书心得;研究一项微型课题;形成一篇研训论文。

县级教师发展机构要加强对工作室的年度考核评价,考评分为业务考评和经费考评两部分。业务考评主要包括对工作计划、单项活动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和工作效果等方面的考评;经费考评主要包括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质量的考评。考评采用工作室自评和考评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听取工作室主持人的工作汇报;查验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的各种文献、资料和成果;收集和分析工作室成员、专题研修及特色培训项目的参训学员对工作效果的反馈意见;运用评分、讨论等方法形成考评结果等。

县级教师发展机构要落实考评结果应用。考评结果根据综合考评得分判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考评结果,对于工作绩效评估为“优秀”“良好”等次的研修工作室,予以通报表扬,并按机构有关制度给予一定的奖励。其中,年度考评为“优秀”等次的研训工作室主持人在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等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对于工作绩效评估为“不合格”的工作室,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撤销该工作室,且主持人下一年度不得申请研训工作室。

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教师发展研训工作室,是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发展工作的有益探索,不仅有利于机构专兼职培训者的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实践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能力,实施高质量精准化的师训干训,赋能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