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研训智”融合型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路径的几点思考

作者:汪文华 来源:蒲公英评论 发布时间:2023-06-01 阅读量:0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培通知》)和《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以下简称《强师计划》)等政策文件,对新时代县级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了目标任务和策略举措,为新时代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明确了主要方向和基本要求。那么,建设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教研训智”融合型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的路径是什么?

建设“教研训智”融合型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应该以《行动计划》为指导,以《国培通知》为引领,按照《建设意见》和《强师计划》的要求,打造现代化、高品质的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总体思路有四:

其一,要加强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发展及教师培训工作系列政策文件的精神及要求,积极构建“五级一体化、分工合作”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以县级教师发展机构为中心,统领县域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教育信息化的资源和工作。

其二,要推进智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县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要求、“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的主要措施和推动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融合的发展目标等,加快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步伐,建好教师智能研修平台,为探索开展教师智能研修提供保障。

其三,要优化县域师训干训制度机制。县级师训干训管理机构要基于“五级一体化、分工合作”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优化县域教师培训管理及运行机制等制度,建好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调整“三名”工作室工作职责等,让“教研训”三维一体、高度协同,支持服务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其四,要规划构建机构改革发展蓝图。县级教师发展机构要按照“现代化、高品质”的建设定位,科学规划“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机构改革发展,坚持“专业、引领、创新型”的发展定位和“示范性”的功能定位,整体系统构建机构章程、周期建设计划、年度执行方案和系列教师发展项目等事项。

教育部于2005年和2011年先后印发的《关于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都附有“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为建设“教研训智”融合型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近年来,一些省份制定的标准(办法)等也值得借鉴,如《广东省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河南省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验收认定标准》。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研制的《加强新时代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的意见》尚未出台之前,建设“教研训智”融合型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可按照以下路径进行:

一要调整机构内设部门设置。在县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新时代高质量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政策保障到位的前提下,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首先要顺应新时代要求,基于“教研训智”融合进行内设部门改革:一是设立具体负责建设智慧教师发展环境及智能研修平台的部门;二是设立具体负责协同本单位、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三名”工作室的部门,以实现“教研训”三维一体;三是设立对前两个部门进行专业指导、过程监督、问题诊断和绩效评估等的部门。

二要建强专兼职研训员队伍。一是按照《国培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遴选一批名师、学科带头人、教研骨干等,作为教师培训储备力量进行培养,持续打造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专家库;二是按照《强师计划》要求,建强培训者、教研员队伍,确保“教研训”三维一体高质量运行;三是按照“教研训智”融合原则,进行机构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引进聘用高师院校优秀本科生、研究生担任研训员,选拔县域内外杰出的“三名”工作室及骨干成员,形成结构优、素质高、能力强的专职研训员队伍。

三要建好教师智能研修平台。一是以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为契机,建设教师智能研修平台,智能遴选、精准推送研修内容与资源,支持教师自主选学,为教师提供同步化、定制化、精准化的高质量培训研修服务;二是依托教师智能研修平台,探索“智能+教师培训”,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教师专业发展测量与评估机制,对教师精准测评、指导,实施智能化、个性化、交互性、伴随性培训,形成人工智能支持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的机制。

四要深入研究改革发展方略。当下,要围绕《建设意见》落实和《强师计划》执行、高质量精准化实施“国培计划”及省市县校四级培训,特别是“五级一体化、分工合作”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构建与“教研训智”融合落地,进行专题研究,探索新时代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改革发展的可行方略,助力现代化、高品质的创新型、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