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参加本次“提升教育督导能力 服务教育提质发展”学前教育督学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我深感荣幸,收获颇丰。此次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内容翔实、指导性强,围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解读、督学业务素养、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以及学前教育法等核心内容展开,为我今后的督导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现将主要学习心得与收获总结如下:
一、深化专业认知,把握评估导向
通过对《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深入解读与实践策略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新时代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必须坚持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从以往重硬件、重结果向重内涵、重过程转变。《评估指南》强调以儿童为本,聚焦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关注幼儿的实际获得和发展,这要求我们督学在履职过程中,要将观察、倾听、访谈等作为基本方法,深入班级,关注活动组织、师幼互动、环境创设等核心要素,科学评价幼儿园的保教实践水平,引导幼儿园回归育人本质,脚踏实地提升保教质量。
二、明确职责定位,提升业务素养
“督学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养”课程系统梳理了责任督学所需的政治素养、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作为一名责任督学,不仅是监督者,更是指导者、服务者。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学前教育基本规律和督导评估方法技术。同时,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指导服务能力,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以专业、客观、公正的督导,赢得幼儿园和社会的尊重与信任,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
三、服务宏观布局,助推普惠发展
“以督导评估促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学习,使我从更宏观的层面理解了督导工作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普及普惠是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督学工作必须服务于这一大局。通过学习,我掌握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的核心指标与要点,理解了如何通过督导评估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保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更有质量。这要求我们在督导中,既要关注幼儿园内部质量,也要关注区域层面的政策保障、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等外部环境,为区域学前教育整体提质贡献督导力量。
四、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行职能
“学前教育法的主要内容”的解读,是本次培训的点睛之笔。系统学习学前教育法,使我深刻理解了依法治教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该法为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与规范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障了幼儿、教师及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作为督学,必须率先学法、懂法、用法,将法治精神贯穿于督导工作全过程,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督导,监督相关各方依法履职、依法办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教育公平与质量,推动学前教育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轨道。
通过此次培训,我不仅更新了知识储备,提升了理论水平,更在思想深处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洗礼。我认识到自身在督导实践经验的深度、政策理解的广度以及运用前沿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我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努力将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紧跟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不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评估理论和先进实践经验,保持专业敏感度;二是将《评估指南》的理念、督学的业务要求、普及普惠的指标以及学前教育法的精神,具体运用到日常督导工作中,改进督导方式方法,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围绕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精准把脉,提出有价值、可操作的督导建议,切实帮助幼儿园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区域教育提质发展大局;四是牢记责任督学的职责使命,以促进每一所幼儿园规范办园、提升质量为己任,为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