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促改,以导助建,宝安打造高品质学习型城区

来源:宝安区教育督导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发布时间:2020-08-12 阅读量:0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要求,根据宝安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宝安区教育局联合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委派社区教育督学对2020年宝安区西乡街道渔业社区等9个社区创建“宝安区学习型示范社区”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各社区高度重视、认真迎检,均以高分通过区级验收,为全区所有社区完成创建“宝安区学习型示范社区”工作完美收官,画出圆满句号。

至此全区125个社区全部通过“宝安区学习型示范社区”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实现了全区100%“学习型示范社区”全覆盖。

宝安区历来重视社区教育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全力推进“学习型社区”创建评估工作,是国内率先开展社区教育创建评估的县区之一。早在2001年,宝安区就成为了首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2008年成为了首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2005年,宝安区搭建起“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并不断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创建评估机制,逐步推进社区教育管、办、评分离。自2006年以来,宝安区先后推出了“特色社区教育站”和“现代化示范社区教育站”创建评估项目。2012年,深圳市推出“深圳市学习型社区”创建评估项目。2015年,宝安区将“两站”整合为“宝安区学习型示范社区”创建评估项目,突出资源整合、特色培育与数字化学习等要求。

2012年,我区社区教育科研课题《督导评估促进社区教育现代化研究》结题报告经专家充分论证后上交国家教育部督导团,评审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宝安区社区教育创建评估模式得到了教育部社区教育专家的高度评价,作为重点案例向全国推广介绍。

创建宝安区学习型示范社区是助力深圳市争创全球学习型城市的基础工作,也是宝安区巩固首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原则,通过创建和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培育社区教育特色,优化社区教育管理,营造终身学习氛围和普及终身学习理念,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质、均衡的社区教育,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社区治理,全力打造宝安区高品质学习型城区。

今年下半年宝安区教育局将继续组织新安街道新乐社区等29个社区参加“深圳市学习型社区”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力争在今年内全区所有社区将建成“学习型社区”,实现“深圳市学习型社区”和“宝安区学习型示范社区”双覆盖,为深圳建设高水平世界级学习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