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围自由贸易区战略视角下的周边安全

作者:张义明 来源:国际观察 发布时间:2016-08-20 阅读量:0

摘要: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宏观目标是谋求构建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FTA网络,在维护国家主权、确保国家利益的同时,营造一个有利于经济稳定、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的国内外安全环境。与宏观目标相呼应,中国的此项战略在周边地区的深层次目标乃是要打造基于FTA网络的周边安全架构,保障周边市场安全、周边交通能源安全、台海安全等相关领域的安全,以利于有效应对和解决周边的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问题。

关键词: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周边安全;周边市场安全;周边交通能源安全;台海安全

作者简介:信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信阳,464000

收稿日期:2016年4月

中图分类号:F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6)04-0128-143

中国历来重视周边安全,并注意不断调整和完善周边政策——由军事对抗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由“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再到“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新理念;由以注重增强“硬实力”为解决安全问题的坚强后盾到同时重视强化“软实力”对周边地区的影响。

新时期中国实施自由贸易区(F11A)战略不失为解决周边安全问题的最佳路径之一。其原因至少有以下两点:首先,中国实施立足周边的自由贸易区战略迎合了周边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搭乘中国“快车”助推其自身经济发展愿景的渴望;其次,中国立足周边实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可以在相关地区形成一个以中国为核心的FTA网络。中国利用这一网络平台构建和巩固周边安全架构,从而得以在解决周边安全问题时能够从容应对。籍此,本文在审视“中国(实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具有“立足周边”、“驾轻就熟”、“安全立命”等特点后,将着力考察基于这一战略构建的周边安全架构。该安全架构的重点在于确保周边市场安全,其支点在于确保周边交通能源安全,其难点在于确保台海安全。

一、战略根本:立足周边

在冷战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宏观背景下,国际安全区域化的倾向日益凸显。作为区域主体的国家或区域性组织为此制定了各种战略加以应对,其中具有超越单纯经济收益等新区域主义特征的“自由贸易区战略”乃是最为有效的战略之一。①进入21世纪后,包括中、美、日、韩等在内的大多数亚太国家最初并不热衷于达成以FTA为核心的区域贸易安排(RTA),而是更多地寄希望于WTO等多边贸易体制的进一步发展。但由于多哈回合谈判( Doha Round Negotiations)进展缓慢,这些国家开始转向RTA/ FTA,以藉此弥补WTO的缺失,且其相关行动有不断加速的趋势。这突出地表现为它们纷纷制定出自己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如日本、韩国和美国分别于2002年、2004年及2006年正式提出此项战略。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最大特点是实践在前、提出在后、立足周边、逐步完备。中国关于自由贸易区的系统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正式成为亚太经合组织( APEC)成员之际。②然而,由于人世谈判在90年代后半期进入关键时刻,中国需要集中精力解决自己的WTO成员地位问题,因而自由贸易区建设仍只能停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但是,中国几乎是在加入WTO的同时,特别是在中共十六大提出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加强区域合作的方针后,便开始了与巴基斯坦、东盟等周边国家和区域组织开展FTA建设的实践与探索。在此基础上,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正式提出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2012年,中共十八大进一步要求“统筹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又一次强调,“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同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再度强调,要“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①、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使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更加紧密、往来更加便利、利益更加融合”。201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自中国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以来的首个战略性、综合陛文件——《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对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做出“顶层设计”。至此,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有了正式的官方文本。

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立足于“大周边”,其影响力渐趋凸显。鉴于中国影响力的日益扩大,其“周边”概念的外延也不断拓展,已远远超出传统意义上接壤邻国的“小周边”范围。《中国外交》(2011年版)白皮书关于“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不断深化”的专题中提及“上海合作组织”、APEC、“东亚峰会”、“几乎所有亚洲国家”等字眼,就是对“大周边”概念的强有力的印证。⑦丁工在总结其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中国的“大周边”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以亚洲大陆为本体主干和以印—太两洋为翼面构建的“一体两翼”框架结构,它覆盖了东北亚、东南亚、中亚、南亚、西亚海湾及南太平洋六大地域区块,容纳了西太平洋和东印度洋部分濒海临陆地带的辽阔空间。③笔者在本文中倾向于将中国“大周边”简约为“亚洲+大洋洲”。2015年12月20日,中国一韩国自贸区、中国一澳大利亚自贸区协定同时正式生效。

然而,对中国立足周边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国外研究机构和学者的解读多有偏颇。如韩国国际经济政策所( KIEP)的政策分析报告得出“中国利用自由贸易区战略同日本竞争东亚地区领导权”的结论,④而美国南加州大学的片田纱织则进一步强调,中国是“为了在亚洲确立领导地位而利用自由贸易区战略”。⑤

二、战略趋势:驾轻就熟

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有一个日趋成熟的体系框架,这突出地体现为中国从事相关谈判的经验日益丰富,对战略实施的掌控能力日益增强,战略的全球布局日臻完善。

首先,在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过程中,中国的谈判经验从无到有,逐步积累,并于此间稳中求进,举一反三。事实上,中国早在2001年已开始提出要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构想。虽然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的框架协议被外界看作是“宏观而又粗糙的”,但多年来,经过双方的不懈努力,从“早期收获计划”到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的逐项签署,再到投资协议的签署,逐步充实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内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建成可谓“瓜熟蒂落”。这些特点也反映在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中。例如,中国将“早期收获计划”(2005年)用于中国一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谈判,相关协议的达成仅以双方签署货物贸易协议为标志(2006年),而服务贸易协议从谈判到正式签署历时三年左右(2009年)。中国一智利自由贸易区协议的签署也经历了从货物贸易协议(2005年)到服务贸易协议(2008年)再到投资协议(2012年)这一循序渐进的过程。同时,中国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CEPA)每年都签署补充协议,截至2013年8月,内地与港澳分别签署了第10个补充协议。2014年12月.内地与港澳分别签署了《广东协议》。次年11月,内地与港澳分别签署《服务贸易协议》。2010年6月,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正式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ECFA),早期收获计划于201 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然而,于2013年6月签署的ECFA后续协议之《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却因岛内民进党势力的强行阻挠而被暂时搁置。

其次,中国对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的掌控能力不断提高,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在内的一揽子协议签署的力度日益加大。2008年10月生效的中国一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协议成为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全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国还于当月与新加坡签署了内容较为全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2009年4月,中国与秘鲁签署了中国与拉美地区国家的首个一揽子自由贸易区协议。次年4月,中国与哥斯达黎加签署了中国与中美洲地区国家的首个一揽子自由贸易区协议。2013年4月,中国与冰岛签署了中国与欧洲国家的首个一揽子自由贸易区协议。同年7月,中国与瑞士签署了中国与欧洲大陆和世界经济20强国家的首个最为全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2015年6月,中国与韩国签署了东北亚地区的首个自由贸易区协议,也是迄今中国对外商谈的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当月稍后,中国与澳大利亚也签署了自由贸易区协议,澳大利亚因而成为世界上首个以负面清单方式对中国作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值得一提的是,尤其是在中共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召开之后,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力度异常加大,以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谈判为标志,中国将加快相关已签署协议的升级谈判。

第三,中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全球布局是立足周边,全球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最终使得中国与自由贸易区谈判对象的所在地区逐步发展为区域性自由贸易区。除已与上述有关国家和区域组织就自由贸易区达成协议外,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区域组织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也正在进行。它们是亚洲的印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格鲁吉亚和海合会( GCC),大洋洲的斐济,欧洲的挪威和摩尔多瓦,非洲的南部非洲关税联盟( SACU),拉美的哥伦比亚。此外,中国积极参与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 RCEP)①、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等(次)区域自由贸易区谈判。毋庸讳言,中国积极地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是点面结合的最佳体现。

三、战略超越:安全立命

在全球化背景下,作为中国谋求和平发展的大战略之组成部分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并不能被简单地归属于经济战略。通过研究可以发现,任何一个国家提出自由贸易区战略都不只单纯地出于经济目的,还不乏政治、安全等方面的动机。以美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为例,它即含有多种目的,如推进美国的地区政治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强硬的外交政策、提高美国在世界贸易体系及其规则制定中的领导地位,②以及将自由贸易区作为推广美式民主、价值观和维护本国安全的工具。③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也包括经济、政治、安全等不同目的,而中国在多年实践中形成的比较成熟的自由贸易区伙伴选择标准就表明了这一点。这一标准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双方政治和外交关系良好,且各方均有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共同意愿;二是双方产业和进出口商品结构互补性较强;实行自由贸易不会给事关国计民生的产业带来严重冲击;三是对方具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及贸易辐射作用。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①由此可以看出,自由贸易区战略服务于中国的和平发展大战略,用以寻求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但是其目标又超越了经济战略,涉及政治、安全等其他战略的范畴。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宏观目标是谋求构建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在维护国家主权、确保国家利益的同时,营造一个有利于经济稳定、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的国内外安全环境。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宏观目标贯彻了形成于20世纪末的“新安全观”,②后者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理论基础,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主要内容,以各方的平等对话、协商和谈判为付诸实践的主要途径。中国的新安全观是在上海合作组织以及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安全合作的成功实践中确立并逐步发展的。它在中亚和东南亚的践行充分证明,大国和小国可以在国家间相互依存进一步加深的背景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合作,以实现共荣共存和共同安全的目标。③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充分体现了中国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它不仅有利于各自的经济建设,而且有助于建构彼此间的共同安全。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以经济合作与互信推动政治合作与互信,是中国构建长期稳定的周边安全的重要举措。④

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宏观目标更加充分地体现了亚洲新安全观。2014年5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举行的第四次亚信峰会上提出,“应该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创新安全理念,搭建地区安全和合作新架构,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⑤“共同”意味着要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 “综合”标志着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的安全, “合作”是要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 “可持续”是要安全与发展并重,以实现持久安全。建造经得起风雨考验的亚洲安全大厦必须聚焦发展主题,积极改善民生,缩小贫富差距,不断夯实安全的根基。应推动共同发展和区域一体化进程,努力形成区域经济合作和安全合作良性互动、齐头并进的大好局面,以可持续发展促进可持续安全。

与宏观目标相呼应,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在周边地区也有其深层目标。通过研究发现,由于自由贸易区谈判涵盖了双方经济、政治、安全等多个领域的考量,中国就有通过其形成自己的周边安全架构的可能,以便在面临相关问题时从容应对。因此,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在周边地区的深层目标是要打造基于FTA网络的周边安全架构,确保周边市场安全、周边交通能源安全、台海安全等相关领域的安全,以利于周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有效应对和解决。

四、战略重点:确保周边市场安全

自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依存度不断加深,逐步形成了利益—命运共同体。2013年4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亚洲与世界其他地区共克时艰,合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的重要引擎。近年来,亚洲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50%,给世界带来了信心。步入新世纪十多年来,亚洲的地区内贸易额从8000亿美元增至3万亿美元,亚洲同世界其他地区贸易额从1.5万亿美元增至4.8万亿美元,表明了亚洲的合作是开放的,区域内合作和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并行不悖。自迈进新世纪以来,中国同周边国家的贸易额由1000多亿美元增加到1.3万亿美元,已成为众多周边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重要投资来源地,超过了中国与欧盟、美国的贸易额之和(参见图1)。①

因此,中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近期和远期的目标和任务无疑具有合乎逻辑的部署。2015年,国务院在其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中要求:近期,加快正在进行的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提升已有自由贸易区的自由化水平,积极推动与中国周边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使中国与自由贸易伙伴的贸易额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或超过多数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水平;中长期,形成包括邻近国家和地区、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辐射五大洲重要国家的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使中国大部分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实现自由化和便利化。②从中不难看出,这一部署的逻辑起点是立足周边,确保周边市场安全。

当前,中国在周边地区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主要面临来自东西两个方向的挑战。首先是由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TPP)的挑战。TPP是一个高水平的综合性自由贸易协定,其内容不仅有商品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而且涵盖服务贸易自由化及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等领域。TPP还参照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章程,制定了关于劳动合作与环境合作的补充协定。更为重要的是,TPP在贸易自由化方面没有例外,它要求各成员毫无保留地实现贸易自由化,其时间也较APEC茂物宣言的目标年度-2020年提前。自2010年起,美国做出了“重返亚太”的决定,TPP也成为其操弄地区霸权的一种手段。在整个TPP谈判中,其进程事实上为美国左右,且中国迄今未曾被邀请参与,“孤立中国的意图昭然若揭”。TPP拥有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秘鲁、文莱、马来西亚、新加坡和越南等12个APEC成员国,有关谈判已于2015年10月5日成功结束。韩国与美国已经达成自由贸易区协议,其加入TPP只是时间问题。毫无疑问,TPP几乎掏空了APEC,分裂了东盟,威胁了RCEP,成为美国在经贸领域遏制中国发展、增强其在亚太地区影响力的工具。

对此,中国利用自己担任2014年APEC峰会轮值主席国的机会,与APEC各成员密集磋商,就启动并推进Fl´AAP建设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制订了《APEC推动实现Fl´AAP北京路线图》。该路线图总结了到目前为止各方围绕FrAAP形成的共识:FI´AAP与多边贸易进程是互补的,其性质是全面、高质量并涵盖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APEC是FTAAP的孵化器,´IPP和RCEP是FI´AAP的实现途径,需要开展相应的能力建设等。①RCEP和TPP两者各有其比较优势:RCEP更多地反映了发展中经济体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诉求,更符合东亚乃至亚太生产网络的要求;TPP则代表发达的工业化经济体对21世纪贸易规则制定的诉求。显然.FTAAP必须具有很强的包容性,才能兼顾这两种诉求。而在TPP谈判结束之际,包括中国在内的RCEP谈判各方只有加快步伐,方能最终实现FTAAP对二者的整合,应对美国咄咄逼人的挑战。

其次是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EAEU)的挑战。2015年1月1日,由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3国发起的欧亚经济联盟正式运行,随后,亚美尼亚(1月2日)和吉尔吉斯斯坦(5月1日)亦成为其正式成员。5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第一次与作为第三方的越南达成了首份自由贸易区协定。8月24日,俄罗斯经济发展部部长阿列克谢·乌柳卡耶夫( Alexey Ulyukaev)在东亚经贸部长磋商会②上表示,目前,超过4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表达了愿与欧亚经济联盟成立自由贸易区的意愿,其中包括印度尼西亚、中国、泰国和柬埔寨等。事实上,俄罗斯对中国主导的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建设始终持消极态度,担心中国通过经济影响力获得对中亚事务的主导权。④欧亚经济联盟与上海合作组织存在着竞争关系,这乃由二者成员国的大部分重叠、所处地域的大面积交叉以及经济功能重合等三方面因素所导致,其中经济功能的重合对双方竞争关系的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①

欧亚经济联盟与上海合作组织若要避免激烈的竞争和不必要的损耗,在竞争可能发生的领域进行磋商及协作便显得尤为必要。为此,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于20 1 5年5月8日签署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联合声明》,共同宣布启动《中国和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伙伴协定》谈判。当天,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委员(部长级)斯列普涅夫(Slepnev)签署了启动该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商定通过该协定设立贸易便利化的制度性安排并最终建立自贸区。②而普京总统也在12月3日的年度议会国情咨文中提议启动关于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联盟和东盟之间的经济伙伴关系的磋商。③

五、战略支点:确保周边交通及能源安全

当前中国立足周边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最为迫切的需要,无疑是支撑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交通合作和关乎经济命脉的能源合作。中国周边绝大多数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其交通及能源基础设施相当落后,这不仅严重制约了它们自身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影响了中国与其达成的自由贸易区协议的实施效果。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及能源合作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是在两个区域或区域组织中,一个是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一个是上海合作组织,而中国同周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和能源合作均或多或少地与此二者有关。例如,中国与其进口石油的最大来源地海合会( GCC)将于2016年内达成全面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④海合会的石油输往中国则必然经过东盟,今后其也有可能经由在建的中巴经济走廊这一捷径,而巴基斯坦乃上海合作组织的观察员国。

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交通及能源合作源远流长,且具有现实而宏大的战略空间可供构建。在2007年9月于广西南宁召开的第一届中国一东盟交通战略规划研讨会上,中国交通部向中国和东盟十国的交通专家及官员提交了《中国与东盟交通合作规划设想》,其中有在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将形成“四纵两横”运输大通道的构想:“四纵”为中缅通道、昆明一曼谷一新加坡通道、中越通道以及海上运输通道,“两横”系马六甲海峡通道和孟中印缅通道等。①“四纵两横”运输大通道谋求在中国与东盟之间打造一个建立在已有的现实基础上,统揽除航空之外的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立体型、全方位、多领域的交通和能源安全合作网络。然而,时至今日,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相关合作成果寥寥,很多设想仍停留在纸面上。以中国与东盟间的泛亚铁路合作为例,中国境内的路段项目都在积极推进中,而东盟各国境内的路段项目却迟迟未能开工。这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该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庞大,对老挝、柬埔寨、缅甸等最不发达国家而言,可谓“心有余而力不足”,亟需国外的资金和技术援助;其次是技术和设计多种标准的协调,其中轨距不统一是最大的难题。泛亚铁路东盟路段的沿途各国有三种不同的铁路轨距,分别为1435毫米、1067毫米、1000毫米。因此,有专家建议研制一种可改变轮距的新型准轨—米轨列车,使之在泛亚铁路全线通行无阻,这也被认为是实现泛亚铁路国际联运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但进行米轨和标准轨道的更换及对接的成本和造价较高,需要各国进一步就此进行沟通与合作;最后是区域内外各方力量的博弈。区域内,作为泛亚铁路的倡议国,马来西亚一直对这一大通道的建设十分重视,朝野上下皆希望尽早开工。而新加坡对外贸易的主要市场在欧美和日本,其进出口主要通过海路,国际陆路运输所占比重不大,因此反应比较冷淡。虽则建设区域性铁路网格外重要,但老挝、柬埔寨、缅甸和越南等国对线路的选择仍存在争议,因为不同的线路对沿线各国的意义大相径庭。区域外,日本通过提供援助插手泛亚铁路项目,并积极支持中南半岛一些国家建设东西走向的交通线路,以与泛亚铁路这条“南北走廊”一争高低。作为该地区最大的海外直接投资国和援助国,日本加大了支持建设横贯湄公河的东西走廊的力度。此外,印度在其全面“东进”东盟的战略中,也将尽快修通自新德里到河内的铁路作为重点。

上海合作组织的交通与能源合作的战略空间构建更为宏大,其范围扩展至“6+6”(上海合作组织6个成员国加上6个观察员国)甚至更大,如此才会显得更加完整。②然而,相关区域内同样存在基础设施严重落后这一合作的“硬瓶颈”,其建设所需的资金、技术缺口也颇为巨大。所幸包括中国在内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交通及能源合作仍在快速升温并有序展开。2014年9月12日,上海合作组织杜尚别峰会正式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计划于2017年建成从连云港至圣彼得堡的公路网,使各成员国更好地共享连云港这一出海口。这是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多边经贸合作领域中的一大突破,可堪称“十年磨一剑”。此项协定的签署可以说是各成员国对习近平所倡议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积极回应,是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一份“厚礼”。0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河南郑州举行,各国总理们一致强调,该协定的落实将有助于发展多式联运,构建便捷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释放上合组织成员国过境运输潜力,应使其尽快生效。②

近年来,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及观察员国签定关于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开采和管线建设的多项巨额投资合同,致力于能源获取多元化,以规避“马六甲困局”,取得了骄人成绩。但与此同时,非该组织成员的美国、日本、欧盟等一些国家和地区也积极向其中渗透。这将可能导致上海合作组织内部出现种种不和谐因素,组织的凝聚力下降,外来势力乘虚而入。针对上述问题,2006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俄罗斯总统普京率先提出了组建“上海合作组织能源俱乐部”的设想,并得到广泛支持。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建议“成立能源俱乐部,建立稳定供求关系,确保能源安全”。③次年9月,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杜尚别峰会上再次强调, “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能源俱乐部作用,加强成员国能源政策协调和供需合作,加强跨国油气管道安保合作,确保能源安全。”

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升级,促进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加速,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都是中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要途径。2015年3月,经中国国务院授权,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 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其框架思路也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交通和能源合作勾画出清晰的路径:陆上以国际大通道为依托,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一中亚一西亚、中国一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①为保障“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中国又主导创建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AIIB)和丝路基金等金融公共产品为其“保驾护航”,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短板问题。因此,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持续推进,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交通及能源合作将不断呈现出开放、深化、升级、多领域、多层次的发展态势。

六、战略难点:确保台海安全

台海安全概念的提出,有着诸多历史与现实的考量。从现实的角度看,台海问题的产生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美日等外国势力的插手和干涉。美国是始作俑者,为了围堵原苏联(即现在的俄罗斯)及中国大陆,着力将台湾打造成“第一岛链”中“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美国虽不断声称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暗地里却仍不断为台湾谋求“国际空间”,并不断通过向其出售先进武器确保恐怖平衡,以使两岸处于“不统不独”的绝佳状态。日本的殖民情结也是潜在暗流。同美国一样,日本不愿看到中国恢复以往的强盛,总是与美国一起,动辄在中国和平发展的道路上设置障碍。台海地区一直都在日本所关注的“周边事态”涵盖的范围内;二是台海两岸间多年的隔阂形成了彼此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不同程度的差异。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显著,大陆目前尚处于谋求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阶段,而台湾则已站上产业链的高端。政治制度的差异具有本质性,且台湾社会与文化也在多年的发展中呈现出其独特性。因此,台海两岸短期内不可能在各领域形成高度的认同感;三是鉴于外部势力的干预和两岸的认同差异,“台独”势力在台湾岛内逐渐滋生。这是一股不容小视的势力,其在民进党执政的8年中甚至已达到高峰。“台独”势力伴随时局的变动,以不同的形态存在。它不仅想在政治上谋求所谓的“国际空间”,军事上图谋“以武拒统”,还意欲通过经济上的“实质外交”、文化上的“去中国化”、社会上的“族群分裂”等一系列举措,达到“法理台独”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

针对台海问题可能爆发的三个机理,要想构建台海安全机制,中国大陆除必须在政治上不断强调“一个中国”和“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原则和立场,在军事上决不承诺“放弃武力统一”的选项,还应加强两岸社会和文化领域中的各种交流平台的构建,从而增强彼此“同文同种”的认同感。当然,更重要的是在经济领域防止“台独”势力的滋生,这也是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固守双方在业已共同加入的WTO和APEC中的身份定位,防范和消解台湾地区在多边、区域或双边经济合作中任何有悖身份的企图。2001年12月和2002年1月,海峡两岸分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和“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华台北)”的身份加入WTO。1991年1 1月,中国大陆同中华台北和中国香港一起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在此之前,中国同APEC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明确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台湾和香港作为地区经济体,分别以“中华台北”和“香港”(1997年后改为“中国香港”)的名称加入。1993年1 1月,APEC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美国西雅图召开,会议确定,台湾地区参加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只能是经贸部门的负责官员或工商界人士。这种方式被称为“西雅图模式”,此后的APEC会议均沿用这一模式;二是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和地区与以“主权国家”或“政府”等身份登台亮相的台湾地区达成自由贸易区协议。2002年11月,时任中国外经贸部长石广生强调:“台湾当局正在以商谈自由贸易协定问题为手段,来搞实质意义的‘台湾独立’和‘两个中国’的问题。因此这是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我们中方坚决反对与我们建交的国家同台湾当局商谈和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否则将会给这个国,家带来严重的政治麻烦,影响我们双边的经贸合作关系。”①这一表态反映的正是当时中国政府否定台湾有在WTO的架构下与其他国家洽谈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新加坡曾于2001年与台湾就自由贸易区进行谈判,但最后因北京的压力及台湾坚持使用“台湾”名称而暂时搁置。②虽然在大陆的默许下,2013年,台湾当局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名义与新西兰等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区协议,这也仅具有个案效应而非可以无条件效仿的先例;③三是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的基础上,两岸达成与FTA性质相类似,旨在实现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等经贸领域中的“双赢”或“多赢”的经济合作协议。

2008年,国民党籍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上台后,致力于达成富有两岸特色的FTA。两岸最终在2010年6月正式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201 1年1月1日,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全面实施。在ECFA签署一周年、早期收获计划也付诸实施半年之际,台湾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会同相关部门举行“ECFA签署周年成效说明会”,对ECFA签署及实施以来的成果予以积极评价。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公布的201 1年竞争力排名,台湾从2010年的第8名上升为第6名。台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赖幸媛据此认为,ECFA推动了台湾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她表示,在ECFA作为框架性协议生效之后,双方已启动了两岸货品贸易、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投资等协议的蹉商,并开展海关合作、产业合作及双方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等事项的合作, “明确了两岸经贸发展的路径图,有序推动并提升了两岸经贸往来的制度化保障”。①

然而,随着两岸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入,ECFA后续谈判工作面临的各方面阻力更是纷至沓来。以海协会与海基会于2013年6月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为例,这本是一份互利双赢的协议,但由于岛内极端势力的阻挠和民进党出于政治目的的抹黑,引起不明真相者和民众的恐慌,一股反“服贸”情绪开始在社会上弥漫,甚至引发了“太阳花学运”。这份协议在“立法院”中至今仍被束之高阁,迟迟无法审查通过。其实,反黑箱、反服贸只是借口,这场运动真正的根源在于“反中”,背后实则为民进党“逢中必反”的情绪作怪。因为台“立法院”审议台湾与新加坡的自贸协议和与新西兰的自贸协议均遵循“行政议签、事后审查、包裹表决”的立法规范,而服贸协议却要“政党协商、逐条审查”,甚至主张另订《两岸协议监督条例》。⑦自然,诚如海协会会长陈德铭先生所言,台湾地区面对其第一大贸易伙伴——大陆地区尚且如此,又何谈未来加入TPP与RCEP的雄心?将与台湾进行自贸协定谈判的潜在对象又会如何看待台湾地区的开放力度?③民进党籍的台湾地区新领导人蔡英文企图在不承认“九二共识”的前提下,通过所谓“新南向政策”谋求贸易多元化,参与区域经济整合,终将面临注定失败的窘境。

结语

总之,随着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顺利实施,中国将会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在经济、政治、安全等各个领域的密切合作,从而改善周边安全环境,这既是对“中国威胁论”的有利反驳,又是对中国所倡导的新安全观、亚洲新安全观、和谐世界(地区)以及命运共同体等外交理念创新的有利佐证。多年来,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在周边地区积极的实践,逐步搭建起了包括市场安全、交通能源安全、台海安全等诸多领域的周边安全框架。这一基于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安全架构还将随着“一带一路”战略在周边地区的逐步落实而涵盖更多的安全领域,从而使中国在解决周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问题上更加得心应手。

(责任编辑:胡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