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及对策

作者:张红梅 孟莹 来源:党政干部学刊 发布时间:2016-07-21 阅读量:0

[摘要]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负责全面管理辖区村务,同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管理权,在权力越来越大的同时,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少数村干部把权力作为资本谋取个人利益,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增多已经成为社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本文着重从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及对策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规律;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11-0046-04

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

农村基层干部负责全面管理辖区村务,同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管理权,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少数村干部把权力作为资本谋取个人利益,其违纪违法问题的表现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案件类型呈现时代性

我们在调研村委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违纪违法问题日益严重并向多个领域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也越来越多,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截留、骗取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出现,农村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呈高发态势。这类案件主要表现为:一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甚至贪污受贿,获取不正当利益。二是独断专行,缺乏民主,部分村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开、不公正,暗箱操作,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三是挪用公款,基层财务管理混乱,少数农村干部用假发票在集体资金或生产费中报销个人的各种开支,有的挪用村集体款项,用于自己生意资金周转。

近几年来随着开发的进一步深入,在征用土地过程中贪污受贿、用集体资金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事例不断发生,甚至有的村委党员干部用公款为自己和家庭成员购买养老保险。还有一部分案件由基层换届选举引发,村两委换届选举,既是农村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激发农村矛盾的敏感问题。换届选举所面临的情况复杂,竞争激烈,由此引发的贿选、腐败、暴力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一个重大隐患。

(二)作案手段呈现多样性

一是隐蔽性。近年来随着国家“三农”投入的增大和农村民主政治制度的改革,“村务公开”、“村账镇管”等措施的出台,使得单独作案,侵害个人直接利益的犯罪可能性降低,而转向共同犯罪,互相包庇,增加了涉农贪污贿赂犯罪的隐蔽性。二是复杂性。涉农贪污贿赂犯罪形式多样,不同类型主体、多种犯罪行为、多种罪名交织在一起。随着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等措施的推进,农村两委之间内部制约的加强,村总支书记或村民小组长单独作案的可能性相对下降,相互勾结、合伙作案现象越来越突出,加之村级基层干部素质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部分村干部不讲原则,使得窝案串案频频发生。三是多样性。随着网络推广和信息交流的加快,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手段更加多样、复杂,从明目张胆转向隐蔽,由单一手法向多种手法并用转化,有的独断专行、有的滥用职权、有的借宗族势力,腐败方式日益多样化。

(三)内部管理呈现疏漏性

由于部分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利,致使一些农村党员干部为了表现政绩或给小集体谋利益,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作案手段形式多样,“三乱”现象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收入不入账或重复报账,侵吞国家财产;二是采取虚构支出、涂改票据,以小改大、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吞公款;三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个别村委党员干部在土地开发利用、审批村民建房用地、建筑工程发包、村级企业承包等项目中,借机收受贿赂。钻制度不健全的空子,侵吞集体资金。

(四)违纪人员呈现浮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部分村(居)委干部由于素质不高,组织纪律性观念淡薄,无法抵御不良思想的诱惑,贪图享乐。主要表现:一是公款吃喝玩乐问题仍较为突出。农村基层干部日益盛行的奢侈之风,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二是赌博案件有增无减。农村赌博比较普遍,基层党员干部参与的人越来越多。三是嫖娼、吸毒案件更为明显。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和法律素质不高现象,发生矛盾纠纷后不用“法”来解决争端,而依靠单纯的“私力”解决,涉农职务犯罪直接侵犯了农民的权益,关系到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农村的发展,破坏了农村的稳定,严重危害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基层干部拿着政策要权利的多,而依据法规尽义务的少,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弱,诱发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

(一)规章制度不健全

近年来,各级政府有关村(居)委会建设的制度出台不少,对基层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也有效推动了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是,在调研中,发现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级组织,各种制度相对规范,落实制度也较为有力,但村级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党支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现象比较严重。如村级大额度资金支出集体讨论制度、财务报账管理制度、村民理财活动工作制度等都不能很好落实。我们从农村党员干部发生的经济类案件现象分析,许多案件发生的前后,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制度建立不够或制度不落实所致。制度的不健全、不落实,再加上党员干部自律不够,就很容易被钻了空子,造成村集体资金的流失。

(二)管理工作不到位

近几年,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数量成倍增加,党员的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这对村(居)委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带来一定难度。据了解,基层普遍建立了党总支部,组织是健全的,管理层的职责是明确的。我们分析认为,对村(居)委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仍然是村(居)委党员违纪违法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调查研究发现,一部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的现象相当突出。有些村务、组务公开工作不能落到实处,为此,直接减弱了人民群众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力度,使这些党员干部挪用、侵吞公款等现象时有发生。制度职责不明晰。一是个别制度不够规范,操作性不强,监督制约不够有力,现有的一些制度不能保证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大多流于形式,村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重形式轻实效,善始不能善终,群众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没能得到有效发挥。二是“主抓”和“协抓”存在着职责错位现象。乡镇纪委书记往往扮演着“多面手”的角色,事事牵头,样样参与,在繁忙的事务中顾此失彼。

(三)价值观念不正确

调研认为,思想扭曲、价值取向偏离是部分村(居)委基层党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主要原因。他们不但把担任村(居)委干部作为捞取政治资本的手段,更看作是窃取不义之财的途径。在这些党员干部身上法纪观念、宗旨意识淡薄,民主意识淡化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农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决策不民主,搞“一言堂”、“家长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关心得不够,解决得不多,甚至有的村“两委”班子不团结,互相拆台,内耗严重,削弱了集体领导的力量。尤其是近年来在涉及园区发展和土地征用拆迁过程中,乡村干部工作不深、不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四)思想教育不落实

从村(居)委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比较突出看,村(居)委基层党员的思想教育存在薄弱环节,教育的系统性、规范性、制度性和科学性比较差,村(居)委党员干部思想教育难、差、弱的问题相当突出。一是集中教育较难。村(居)委党员外出务工流动性的增加,集中思想教育比较困难。二是部分党员自觉受教育能力较差。不能自觉参与组织学习,党员党费亲人代交、会议派人代听、学习资料家人代收。有些党员党费不交纳、组织活动不参与、组织纪律不服从。三是少数党支部组织工作能力较弱。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个别党支部领导和成员自身能力比较弱,有重用轻管、重用轻教的现象,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虽然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形式,却是政权组织在基层的延伸,是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工作的部署在广大农村得以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同时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基层党员干部经济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素质

加强宣传教育是预防村官职务违纪违法工作的基础,当前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以及必要的警示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将其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当中,实行分级负责管理。通过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优秀干部典型事迹,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求使基层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民主参与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正确对待名誉、权力和地位,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提高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在带头自律的同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手下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我们应该结合各地区各街道每个村的特点和工作实际,有关部门要结合典型事例,着重宣讲刑法、刑诉法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条款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村、农民联系紧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基层干部职务违纪违法的立法解释,澄清和纠正模糊认识,消除钻法律空子的侥幸心理。同时,要针对基层干部的工作特点和易诱发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宣讲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制知识。抓好警示教育,通过身边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使他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抓好疏导教育,农村党员干部处在基层,受各种因素影响,思想稳定性较差,容易产生思想问题,要经常对他们进行疏导,并应该通过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遍提高基层干部应对职务违纪违法的抵抗力和免疫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

严密完备的规章制度,科学有序的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政务活动,可以有力铲除职务违纪违法的诱因。因此要把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工作的日常性督查,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整个预防职务违纪违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首先,要扎扎实实地搞好调查研究,以敏锐的眼光和洞察力来发现农村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漏洞和亟待完善之处,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限期整改。其次,有关部门要经常性地听取有关工作的汇报和反映,从中发现其在工作、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帮助他们加以解决,防患于未然。完善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类资金的发放,规范村级开支,建立健全重大开支项目集体研究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栏,公布行政事务、经济管理、财务开支等事项,严格把好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和公开资料规范归档保存等五个关键环节,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村级财务定期审计制度。由乡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农经等部门参加,定期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

健全基层民主决策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基层领导干部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行政村要进一步健全党员大会议事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制度,增加决策透明度和准确性;县纪委和乡镇纪委要加强监督,确保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监督制约突出重点环节

涉农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顺利解决,对于村级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预防村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工作中,我们要抓住重点,制定策略,我们通过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着重了解到以下几个方面:收费办证单位只收费不办证,收费打白条,收费不入账行为;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村干部代收的各种税款上交款及其他款项不上交行为;上级拨款及返还款不入账行为;离职未审计,不移交财务手续、公章行为;白条列支,既无当事人签字,又无领导签字,以报代取行为;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群众反映强烈。以上这些问题的发生,在于监督环节的缺失和监督不力。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监督,积极推行集体决策制度。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寻找违纪违法线索,提高查处案件的质量。其三要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

(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预警机制

要围绕党风廉政工作目标,盯住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领域,全面、及时、有效地收集和报送各类预警信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做到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制约在前,普遍性问题教育防范在前,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功能,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坚持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延伸“触角”,抓住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收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及时处置,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违背科学发展的问题,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五)强化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和追究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一是实行公开评议制度。通过民主测评、集中评议等方式,征求被考核单位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将测评结果纳入考核之中。二是实行专项考核制度。各部门职责职能、人员构成、服务对象各不相同,要考虑实际差异,区别对待,因地制宜。三是实行随机抽查制度。为了杜绝少数单位“临时抱佛脚”的迎检方式,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哪个单位出问题就抽查哪个单位;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抽查什么问题。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坚持“三不放过”:事情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后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繁重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不断提高源头治理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形成对农村职务犯罪“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的约束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止农村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

责任编辑 魏子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