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消费研究初探——以辽宁省为例

作者:李娜 詹娜 来源:党政干部学刊 发布时间:2016-07-07 阅读量:0

[摘要]武汉市L社区作为典型的“拆迁型社区”,多数居民外出工作,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来看,在往届居委会选举中,居民的旁观行为合情合理,但给选举工作带来了极大阻碍。在本届居委会选举中,L社区作为“两委”换届的市级试点,在法律范围内,从居委会工作方式、选举政策、选举技术、参与渠道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改革和大胆操作,极大激发了居民的政治意识和参与兴趣,促使居民走向公民,成功推动了居民从旁观到参与的行为转向。在深入分析L社区居民行为转向的逻辑基础上,可以看出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仅制度设计灵活科学、技术得当、居委会简政放权,更要在日常生活中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可行的参与渠道。

[关键词]社区居民;居委会选举;旁观;转变

[中图分类号]D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4-0023-05

[作者简介]王婷婷,女,河南驻马店人,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学、基层治理。

城市社区,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其治理成效关乎国家治理水平,而居民参与是提高社区治理成效的关键途径。居委会作为城市社区的自治组织,是实现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之一,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是居委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前提,也是社区自治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民主选举的过程既是公民不断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途径,但在不同情况下,居民对选举持不同态度,甚至发生巨大转变。本文将从政治学角度,结合案例实际,对选举中居民的旁观行为以及到参与的转变逻辑进行分析。

武汉L社区,是原L社区和C社区合并的二合社区,分为拆迁户和宿舍区(教委、汉钢厂),绝大部分为拆迁户,又被称为“拆迁型”社区。该社区共有2324户,5920人,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分为3大片,以片分组共12个居民小组,12个居民小组长,55个居民代表,300多名党员,社区工作人员共13人,其中“两委”成员5人,实行“一肩挑”,1名专业社工,多名专干,6个社区社会组织。调研了解到,居民旁观、政治冷漠是该社区往届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主要难题,拆迁户居民外出安家,户籍保留在社区,仍然具有选举权,但居民不愿意回社区参加选举。L社区也是典型的“三留守”社区,平均文化程度不高,留守居民对选举持旁观态度,居委会等主体曾采取措施试图改善选举情况,但未能如愿,效果不尽如人意。

但是,今年L社区被确定为“两委”换届的市级试点,此次社区居委会选举均采取社区居民户代表选举的方式,户代表的确定以户籍为准,由每户推选一名有选举资格的代表。针对此社区存在的问题,政府、居委会等做足前期准备,对症下药,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最终促使社区居民从旁观转向参与,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此次选举中来,动员了近90%的拆迁户回来参选,1938名户代表投票选出了新一届社区“当家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L社区往届和本届选举过程中,社区居民的行为发生了从旁观到参与的关键性转变。从L社区实例来看,往届选举中,居民是旁观者居多,不由得思考,在这个民主和自治氛围不断浓烈的时代,居民为什么会旁观?而在此次选举中,居民又是基于何种原因从旁观转向参与?居民的这种行为转向的逻辑是什么?

一、L社区往届选举中居民的旁观行为分析

L社区在往届的居委会选举过程中,多数居民采取旁观行为,导致选举困难重重。传统的历史文化是导致居民旁观的重要因素,而居民旁观行为的背后是利益的权衡博弈,这种利益可分为个体性利益和公共性利益。

(一)传统文化因素

一直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是政府垄断权力和资源,自上而下地建立起自己的“领域”,形成垂直式的、依附式的权力关系结构,依靠行政指令来协调各方行为。在L社区,街道下派多种任务给居委会,居委会本是社区自治组织,却逐渐被赋予了行政色彩,且在社区内部所有事务中,居委会处于主导地位,居民依照居委会权威式命令或要求做事,因此,“居民只有通过与外部权威建立私人交换网络来追求个人即时的、短暂的利益在这种‘庇护—附庸’的关系网络中,受庇护的依附者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其个人利益的取得不需要其他依附者的支持。”[1]调解社区居民的行为主要依靠外部权威来进行,但这种权威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难以实行有效的监督,这往往就会降低利益实现效果,进而导致居民对基层干部的信任大打折扣。在普特南看来,“这种垂直的网络,无论多么密集,无论对其参与者多么重要,都无法维系社会信任和合作,对于庇护者和附庸者双方来说,他们都更有可能出现投机行为。”[2]

(二)个体性利益

L社区是“拆迁型”社区,多数居民为拆迁户,该社区共有2324户,5920人,包括既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其中困难家庭100多户,老年人1500人左右,也是典型的“三留守”社区,平均文化水平不高,青壮年外出打工,且一部分拆迁户在外安家,但户籍仍保留在本社区。调查显示,L社区家庭月收入1000元左右的占绝大多数,经济水平低成为制约居民参与选举的一大障碍,这就使得L社区居民更加希望从社区获得资源满足自身利益需求。

由此可见,L社区居民整体上是“理性经济人”,而非具有公民意识的现代公民,当居民的生存需求存在问题时,其选举行为是旁观还是参与就要建立在利益博弈的基础之上。L社区多数为拆迁户,在外安家或打工,对于他们而言,参与选举意味着要支付成本,不仅无法从投票本身获取成本补贴,而且预期的个人利益需求的实现也存在风险,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出发,旁观是最佳选择。因此个人利益需求无法实现是居民旁观的主要动因。

(三)公共性利益。

每个居民都会对社区产生公共需求,而在缺乏现代公民意识的情况下,“搭便车”心理是居民的本能反应。奥尔森对此曾指出“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行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3]社区所属的资源对于社区每位居民来说都是公共产品,每个人都有利用其获利的权利,所以只要有人提供这种无法排他的公共产品,其他人无论对此是否有所贡献,自然就能从中获利。但是正是大家都有这种投机心理,就会产生“集体行动的困境”,

L社区大多数为拆迁户,因拆迁补偿政策未能满足居民要求,导致居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而居民把居委会当成政府的办事机构,进而把对政府的态度转嫁到了居委会,从而使得居民对居委会干部不信任,认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概率很小,或者即使有实现的可能,也不会自己支付成本而参加投票,“搭便车”心理就会本能产生,而这种心理和行为使L社区的选举无法避免“集体行动的困境”。访谈中了解到,一些留守居民即便不需要支付成本,也对选举采取旁观行为,他们认为选举跟自己关系不大,即使自己不去,也会有人提供公共资源,而自己依然可以从中获利。由此可见L社区中居民的“搭便车”行为也成为导致居民旁观的主要因素。

二、从旁观到参与的转变逻辑分析

从调研案例来看,L社区本届居委会选举克服了居民的旁观行为,成功实现了居民从旁观到参与的行为转变,其转变逻辑是内因和外因的共同发力。

(一)居委会权能归位,从主导到引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在性质上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居民自治职能。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具有行政化色彩,不仅承担街道派下的多项行政事务,还亲力社区的多项职能,由此可见居委会的权能被无限扩大,在整个社区的运行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居民对此似乎并不“领情”。L社区居委会在换届选举开始之前,就掀起“改革之风”。依照法律法规,列出居委会权力清单,在职能上明确划分与街道的界限,对街道下派的非属居委会职能以法律为依据给予拒绝,褪去行政化色彩,同时大胆下放权力,从主导转向引导。

1.注重社区社会组织的影响力。L社区共6个社区社会组织,文体类、敬老类等,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内不同的兴趣团体组成,组织领袖者是在居委会的主导下产生的,组织项目的运行也由居委会主导,项目资金筹措、分配均由居委会一手操办,社区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居委会的办事机构,忽视了其成立的初衷和居民的利益需求。在这场“改革之风”中,居委会从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导者中剥离出来,放手大胆让组织成员居民根据真实需求开展项目,并对其提供场所、茶水等基本服务,这一举动不仅使社区领袖有了真正的“领导感”和责任感,也给予了居民一定的自治权,加强了居民的归属感,缓解了居委会干部的信任危机。通过此举动,大大增强了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为后续居民参与选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注重居民协商。L社区居委会在面对公共服务和公共决策时,通常以自身想法代替居民群众的需求,即替广大居民群众当家做主,这不仅忽视了居民的真实需求和利益诉求,也疏远了与居民之间的关系。在本届选举之前,居委会以“你提需求,我来满足”的服务标语,吸引大家参加了社区居民需求民意大会,以改善社区公共服务为议题,居委会成员引导大家采取开放空间会议技术,对未来一届居委会工作提出愿景。访谈中了解到,多数居民基于被服务标语吸引产生好奇的原因而参会,与会过程中,通过居委会成员的详细讲解才明白会议的目的,进而认真提出自身对社区公共服务的改善意见,并对未来一届居委会的工作提出了中肯建议。协商会议中,居委会把即将开始的换届选举精神传达给居民群众,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并宣布此届选举工作由居民群众共同完成,居委会改变以往的主导地位,只负责引导。L社区居委会的举动,成功地调动了社区居民群众的兴趣。

3.注重社区精英的感召力。L社区在往届选举中,居委会在各个环节都占据主导地位,甚至越俎代庖,使居民丝毫没有主人翁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本届选举中,居委会充分利用社区精英(党员、小组长、村民代表、社区社会组织领袖、威望高的普通居民等)力量,多次召开社区精英大会,赋予社区精英一定的权力和职能,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全权交给精英们,在法律、政策上给予合理引导,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指导建议,极大激发了社区精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促使他们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影响居民群众,在全社区营造了浓烈的选举氛围。

(二)政策设计合理,从僵化到灵活

《湖北省居委会选举办法》第九条规定,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社区居民,熟悉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热心为居民服务,能倾听居民意见、代表居民利益,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L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在往届选举中基本没有变动,依然是原班成员,故而工作中一定程度上沿用的是老旧的思想和方法,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居民来说丧失了增强责任感和政治意识的机会。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居民年龄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居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为准。L社区在往届选举中,严格按照此规定进行选民登记,忽视了实际情况,造成了高登记率、低投票率的矛盾局面。第十六条规定,居民代表应当是本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可以由居民按每三十至五十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居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产生。L社区往届的居民代表是由12个居民小组按名额分配,但是由小组内部党员或德高望重的居民商量决定的,中间掺杂了熟人社区中的人情成分,并不是全组居民的意愿。本届选举中,L社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了灵活的政策设计。

1.选举委员会推选方面,采取自荐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L社区往届选委会是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出来的,其成员有小组长、居民代表、党员等非普通居民,且近几届基本没变动,是原班人马。本届选举,指导组和居委会为调动居民的参与兴趣,优化选委会人员结构,输入新鲜血液。L社区推选选委会之前,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做了充分的宣传工作,让身边的居民了解新一届选委会的推选办法,并使他们认识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居民都有进入选委会的机会,大量的宣传造势工作吸引了多数居民参加选委会的推选会议,不再局限在居民代表范围内,增加了透明度,提高了效率。会上,4位普通居民做了自荐陈述,积极表达了进入选委会为选举工作尽一份力的决心,现场气氛积极热烈。最终通过自荐和推选的方式,成功选出了7名选委会成员,其中5名普通居民,1名原选委会主任,1名原居民代表。

2.选民登记和投票方面,采取以户为代表进行登记和投票。L社区是拆迁型社区,多数拆迁户外出安家或打工,迫于工作、时间、经济等因素,无法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选民回来参选,L社区一改往届政策,采取以户为代表的方式进行选民登记和投票,户代表的确定以户籍为准,不管家庭规模大小,都只有一票,那么家庭就成为了基本的投票单位,由每户推选一名有选举资格的代表。政策上的灵活和切合实际,不仅极大地降低了居民参与选举的成本,在参与成本和利益的博弈中,居民会重新考量,从而增加投票率,同时“物以稀为贵”,每个家庭无论有多少符合条件的选民,都只有一票,大大激发了家庭的重视度和兴趣指数,进而促使选民从旁观转向参与,促使居民主动参与投票。

3.居民代表的推选,按每三十至五十户推选一人的方法产生。L社区往届的居民代表是由12个居民小组按名额分配,但是由小组内部党员或德高望重的居民商量决定的,中间掺杂了熟人社区中的人情成分,并不是全组居民的意愿。L社区本届居民代表按每三十至五十户推选一人的方法产生,打破小组界限,根据地理位置把整个社区分成了片区,每片三十至五十户,然后分别在每个片区内采取流动票箱的方式,逐家逐户进行投票,三人负责流动票箱,选委会成员、原居民代表、普通居民各一人,且均非本片区居民,确保每户符合条件的居民都能进行投票,最终成功选出了55位居民代表,其中28位为新晋居民代表,符合民意,注入了新鲜血液。

(三)多元力量技术,从单一到多样

居委会选举是基层政治生活中极其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区、街道成立指导组,对社区选举工作进行科学指导,在社区党支部的具体领导下,原居委会主持工作。L社区往届居委会选举中,街道指导组过度干预,主导大局,原居委会则跟随街道脚步,以街道意图为目的,采取上门说服、利益诱导等方式达到组织意图,忽视居民心声和意愿。在选举技术方面,采取单一的公告宣传方式,效果甚微,无法调动社区多元力量的积极参与,致使很多居民力量处于旁观。而本届选举开始之前,L社区掀起了“改革之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居委会选举办法》,列出权力清单,明确各级指导组权力和居委会权力,大胆下放权力,同时针对社区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多元力量参与到选举工作中来从单一走向多样。

1.多元力量参与,辐射到全社区。L社区本届选举,从选委会到居民代表,都采取了更加符合民意的办法进行推选,更换了原班人马,一些普通居民进入到了选举工作的筹备中来,通过实际参与选举筹备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感。党员、社区社会组织领袖、居民代表、专业社工、德高望重的居民等共同组成本次选举的多元力量,居委会多次召开多元主体会议,强调选举的严肃性、政治性和民主性,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担子,在精神上和心理上给予权力期望,促使多元主体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对自身权力和权利有实现诉求,同时对新一届居委会干部有所期望。多元力量的参与,使得整体效果大大加强,辐射到了每位主体,集体行动高于个体行动的总和,通过潜移默化和以身作则的方式在全社区营造了浓烈的选举氛围。

2.宣传方式多样,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L社区一改过去单一的公告式宣传方式,在专业社工的科学指导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采取新鲜高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开展选举工作。首先,在前期准备阶段,居委会利用有较大影响力的《武汉晚报》进行宣传,旨在让居民了解社区换届选举的每个环节的时间,达到人人皆知的程度,做好前期宣传铺垫工作。其次,选委会建立QQ群、微信公众号,广大党员、居民代表、小组长起带头模范作用,并积极动员居民加QQ群、关注公众号,随时关注换届选举的实施规则、方案、公告、措施等,做到人人了解。再次,以海报、喷绘、条幅、公告等形式把重要的文件、实施细则等在保持网络呈现的同时,在社区居民各聚集地进行张贴宣传,营造选举氛围。在激励措施上,该社区对到场参加选举的居民免费提供水、中餐等到位服务,并发放一定的务工补贴,对于表现突出的居民代表和小组长给予小礼品奖励,优质的服务极大激发了大家的积极性。在选举大会召开之前几日,由社区干部、党员等一系列人员带头在QQ群、微信、居住地进行活跃气氛,并在大会当天开通微信墙,滚动播放选民留言,切实做好选民与候选人、场内与场外的互动,选民进入微信公众号,点击“五福里社区党员大会微信墙”即可实时了解大会动态并发表评论,活跃气氛。通过多方参与协作,采取户籍信息、拆迁信息、居民口口相传、微信朋友圈、QQ等手段,动员了近90%的拆迁户回来参选。最终1938名户代表投票选出了新一届社区“当家人”。

(四)居民置身选举,从冷漠到主动

L社区在以往的选举中,一直陷入居民旁观冷漠和“双过半难”的僵局中,使得民主进社区没有实质性进展,居民自身也忽视了其选举权和其他政治权利,缺乏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这是内因动力不足和外因存在缺陷的表现。而L社区吸取以往经验教训,采取一系列措施,通过内外因的共同发力,最终居民从冷漠走向主动,摆脱旁观,转向参与。

1.公民文化的渗透。一直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是政府垄断权力和资源,自上而下地建立起自己的“单位”,形成垂直式的、依附式的权力关系结构,依靠行政指令来协调各方行为,在社区选举层面,表现为居委会全权主导,普通居民没有实际行使民主权利的机会,在政治领域中受制于僵硬的体制和传统的历史文化。如今,L社区通过简政放权,为选举工作人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让普通居民参与到选举工作的筹备中来,在实际工作体验中培育公民文化,多元主体的加入,不同身份的融合,打破了传统僵化的历史文化,在社区内营造了公民文化的氛围,公民文化随着多元主体的工作传播,凭借其较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逐步辐射并渗透在全社区,进而唤醒了社区居民的公民意识,促使其主动参与到选举中来。

2.公民身份的转变。在前文所谈到的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中,L社区居民在选举前,会以“理性经济人”的身份进行博弈,而在此角度中,L社区多数居民迫于实际情况,往往成本大于收益,这就造成了冷漠心理,从而导致旁观行为。而此次选举过程中,L社区随着公民文化的逐步渗透、公民意识的逐渐加强,居民心理逐步从理性经济人走向公民,对选举权有很强的政治认识,对公共利益的需求及其实现有强烈的主体意识。居民身份从理性经济人转向公民,这是质变,内因的驱动使居民对政治生活有所期望,推动居民跳出政治冷漠心理和旁观行为,逐步参与到选举中来。

通过对L社区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L社区居民的选举行为之所以能够从旁观走向参与,居民的理性经济人到公民的身份转变是关键因素,而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渠道和方式的有效性是重要因素,社区精英的感召力和模范带头作用也推动了居民公民身份的转变和主人翁意识的增强。要走出居民旁观困境,成功转向参与就必须培育并调动公民参与网络的积极性,培养社会资本,防止居民的角色错位,把单纯的“经济人”转移到社会公共事务中来,“让居民的角色分化一一在家庭里是家庭成员;在市场经济中是经济人;而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则是公民市场经济可以培育具有精于计算的‘经济人’,但不会天然塑造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更不会天然地生成现代公民社会。”[4]因而当前最重要的是建立公民社会,树立现代的公民意识首先是要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把大量的社区事务从社区居委会剥离出来,交由他们处理和提供服务,并不断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社会组织发育的土壤。其次是社区的工作事务要公开化,切实保证居民获取信息渠道的畅通,在社区内建立起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居民与政府之间的面对面的协商机制,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提供可行的途径和制度保障,从而真正做到让社区居民直接组织、管理和参与社区内自己的事务,如建立和健全对居民和社区社会组织的激励机制,从物质上和精神上鼓励居民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参与,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培育出强大的公民社会,居民才会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从而最终走出居民旁观困境,成功转向参与,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治。

参考文献:

[1]陈伟东,姚亮.选举行为背后:投机博弈——以武汉市C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为例[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5,(3).

[2]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M].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3]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4]陈伟东.社区政治参与:公民意识培育的有效途径[J].社区,2004,(1).

责任编辑 宋桂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