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生态消费发展的现实困境及出路

作者:周红民 来源:党政干部学刊 发布时间:2016-07-07 阅读量:0

[摘要]对于“创新”,不仅要从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方面去理解,还要从国家发展全局的角度理解。从哲学角度,对“创新”的本质、机制及其与发展的关系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克服对“创新”活动的主观主义、神秘主义、片面性等错误认识,增强对于“创新”的客观规律性、主观能动性的认识,促进“创新”向更科学、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创新;本质;机制;创新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B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4-0008-05

[作者简介]杜福洲(1961- ),男,山东莱州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报刊部教授,研究方向为哲学和管理学。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前后,党中央和习近平对于“创新”及其作用、意义做了多方面、多角度的阐述。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等等[1]。这是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对中国发展战略指导思想的重要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关于“创新”的思想,纠正人们在“创新”问题上存在的片面性和主观性认识,增强对“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创新”风气的形成,有必要从哲学理论上,开展对“创新”的本质、机制、创新与发展的关系等问题的深入研究、探讨,形成对“创新”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一、“创新”的本质

提起“创新理论”,通常指的是西方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并经后人发展的相关理论。熊彼特所归纳的“创新”行为,指“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即在生产体系中引进新的元素。包括:采用新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的市场,取得新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实现资本的重新组合等。[2]主要概括的是经济领域内的活动。从数量上看,现代社会的“创新”确实主要发生在经济领域。但与此同时,在其他社会生活领域,如军事、文化、政治、教育等,“创新”也是在蓬勃发展(例如当今时代的军队,同二战之前相比,无论从武器装备还是组织结构,都发生了质的变化)。所以说,虽然“创新理论”是对经济领域实践的概括,但“创新”则是人类所有领域内都存在的现象,而非专属于经济领域的行为。

“创新”也不仅是“资本主义”的特征,而是贯穿于人类发展史的活动。虽然熊彼特将“创新”归纳为资本主义的主要特征,但实际上,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创新”一直是重要的推动因素。简单工具的使用使人从“自然状态”脱离出来,“劳动使猿变成了人”。金属冶炼的发明使人类进入农耕社会,蒸汽机的发明则使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过程虽然十分漫长,但每一阶段,都有“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作用。由于文化的积累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在资本主义阶段之前的长期历史过程中,人类的“创新”活动是由浅、稀、慢开始,逐渐向深、多、快演变,在积累到一定阶段后,产生了文化爆发,汇聚成了创新潮流。

从古今中外的“创新”活动的构成要素来看,不管是经济领域内的“创新”,还是其他领域内的“创新”,其主要元素都是“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践运用”。也就是哲学上讲的“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创新”活动的主体是“现实的个人”,客体是人所面对的现实世界,目的是为了探索现实世界新的属性和规律。任何“创新”,都不是凭空想象,胡作非为,主观意志,而是在前人经验基础上,从当前的实际出发,形成对客观实际新的性质和规律的认识,并将其运用到实践中去检验、完善。

“创新”不是一般意义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而是探索、开拓性的认识和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说的“认识与实践”,概括了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内容(这里不包括病态的、犯罪的行为)。但“认识和实践”活动并非千篇一律,而是千差万别,具有各自内容和特点。时间上、空间上、行业上均有不同。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其一,学习继承型。如个人对前人留下的文化知识的学习、掌握;初就业者对工作流程和技巧的学习和掌握;人们对新知识、新事物的认识和掌握等等。主要是将前人和他人已取得的知识成果和发明成果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用于今后的工作实践中。

其二,经验完善型。在熟练掌握某种知识和技能后,反复将其在工作中使用的“认识和实践行为”。如教师的教学工作,驾驶员的工作,普通工人的熟练操作,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的管理工作等。虽然因不同的个人对工作的态度、努力的程度上的差异,工作的效果会大有不同,但不会产生本质上的差异。从学徒工到八级技师之间,往往是熟练程度的差别,而非“创新”。

其三,探索和开拓型。在学习继承和经验的基础上,人们往往会发现客观对象存在的一些新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进行新的探索、研究,对未知的领域进行开拓性的认识和实践。在此基础上,发现了客观事物的新的性质和规律,并将之运用到实践中,这就是探索和开拓性的认识和实践。“创新理论”所强调的“创新”,其实质就是这种性质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其价值相对而言,要高于前两种类型的活动。各行业的新发明、新理论,小至提升了生产和其它实践的深度和广度,大至革命性的提升了人类的文明程度。

综上所述,“创新”的本质是人类进行的开拓性、探索性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克服对“创新”活动的主观主义、神秘主义、片面性等错误认识,增强对于“创新”的客观规律性、主观能动性的认识,促进“创新”向更科学、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创新”的机制

“创新”是具有高价值性的活动,但另一方面,也是高难度、长周期、高风险性的活动。人类“创新”实践不仅受到许多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也往往以大量的失败为前提和代价。所以必须对“创新”的机制进行深刻地分析和认识,才能采取正确的措施,有效地促进“创新”实践的发展。

(一)从单纯的“创新”过程来分析,“创新”活动的发生、完成、发展是由以下因素的相互作用形成的。

1.“创新”主体的强烈动机。任何“创新”活动的主体都是由具有强烈动机的个人或协作团体组成。所谓强烈的动机主要是指“创新”主体浓厚的兴趣爱好、在追求个人利益和荣誉中所表现出来的献身精神、冒险精神等。具有强烈动机,并且能够实现强烈动机,是创新主体具有主动性、能动性的原因。熊彼特将这种动机概括为“个人实现”,即企业家精神。包括“建立私人王国的愿望,对胜利的热情,创造的喜悦,坚强的意志”。[2]“创新”主体为了社会和国家的需要,而去进行科研攻关和重大项目建设,其动机也会很强烈。如我国当年从事“两弹一星”项目的科学家们,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牺牲个人利益,完全献身于国防事业。这些强烈的动机驱动“创新”者克服困难和曲折,付出超人的精力和物质。

2.“创新”客体的价值性。“创新”的对象、客体,必须包含现实的或潜在的巨大价值。否则,人们会回避、绕开面临的困难,而不去解决,从而形不成“创新”。例如对海水的淡化,因为成本很高,而得不到普遍应用;对沙漠的改造,也因成本大于价值而被搁置。

3.知识、技术和资金的支持。“创新”主体须具备充分的知识储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完备的技术手段,从而在“创新”过程中不走弯路,不重复别人已解决的问题,并且能够通过分析、实验等方法,对客体进行新的探索和验证。而雄厚的资金支持,使主体能承担创新过程中物质材料的消耗和暂时失败的风险。

4.“创新”过程的曲折、艰难和长期性。“创新”的过程是一个主体对于客体未知因素的探索,使未知变成新知并且运用到实践的过程。这一过程由于对象的隐蔽性、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等原因,注定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由浅到深,由简单到复杂,由片面到全面的曲折艰难和长期的过程。在人类创新史上也有少数偶然拾得、看似简单的发明,如望远镜的出现,就是荷兰某一工匠偶然将二片凸透镜前后叠加,发现能将景观看得更加清楚;微波炉的诞生,也是因为发明者偶然发现微波能使物体加热。但大多数的发明则是经历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过程;爱迪生在发明电灯过程中曾尝试使用过1000多种材料;诺贝尔为发明炸药,几次被严重炸伤;陈景润为证明“哥德巴赫猜想”,仅用过的稿纸就可装十几麻袋。“创新”主体在这一过程中,往往舍弃正常的生活,专注于“创新”过程中,付出身心健康的代价。即便如此,也仍然会有许多“创新”活动因主客观条件不充分而失败,以“创新”主体蒙受人、财、物的巨大损失而收场。

5.“创新”价值的实现环境。“创新”过程能否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创新”结果能否为社会所接纳、采用,“创新”价值能否受到社会保护以及社会能否宽容地对待“创新”失败者,这些都是影响“创新”活动的环境因素。其中,明确的产权制度、公平自由的市场交易和公正有效的法律制度尤为重要。能够确保“创新”主体所获得的成果不受侵犯,并且能够以公正的价格得到价值实现并且获得后续收益,从而完成从理论“创新”到实践“创新”的整个过程。

(二)从“创新”的社会环境来分析,“创新”能否进行、实现、完善、推广,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密切相关。

如果说社会制度属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范畴,“创新”活动属于生产力的范畴。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部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作为生产关系的社会制度与作为生产力的“创新”活动之间,有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

1.封建社会及更早期的社会制度,虽然不排斥有益于统治阶级利益的“创新”,但在总体上对“创新”活动是抑制的。这是由其体制中所存在的弊端决定的。

对思想自由的束缚。封建时代的国家或是宣扬宗教的绝对权威,禁止人们在思想和行为上违背宗教教义;或是宣扬某一种政治理论的绝对权威,抑制人们的自由探索。前者如中世纪的欧洲,一度使哥白尼、布鲁诺受到迫害。后者如中国,在科举制度中过分强调正统性的政治理论,排斥社会上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因而在长时期内对人们的思想形成束缚和压迫,抑制了社会“创新”力量。

政治上高度集权。对个人权利的压制和侵犯,使得一般民众的“创新”得不到保障。封建时代是典型的“权大于法”的时代。统治者可以以各种借口,剥夺民众的正当权益。如中国明代和清代,就实行了“海禁”政策,“片帆不得下海”,导致航海业的落后。统治者可以捏造罪名,剥夺他人的财产甚至生命。明代的“沈万山”案就是典型的例子。长期的“重农抑商”政策,也限制了工商业的发展。

经济制度上的特权,使统治阶级不思进取。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实施的分封制度,统治阶级占有大量的土地等生产资料,享有重要行业的专营权利。仅依靠这些特权产生的收入,足可使他们维持骄奢淫逸的富裕生活,没有支持“创新”的主观愿望,而且因为没有自由市场,也没有来自竞争的压力。这在客观上难以在国家层面形成“创新”的动力。

2.近代生产力造成的资本主义社会体制,对“创新”活动具有促进作用。在封建社会晚期,科技文化和新生产力已发展到一定程度,因而催生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产生后,在其不断完善发展过程中,又反过来促进了“创新”活动的发展,进而促进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资本主义阶段,“创新”活动在数量和水平、传播普及程度上都大大超过前人。相对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自由的政治思想制度,使人们能摆脱来自宗教和政治的束缚,思想获得充分解放,生产资料的“民有化”和市场经济体制,前者使个人可以通过“奋斗”取得自主经营的成功,后者则使竞争成为普遍现象,迫使经营者时刻考虑如何通过“创新”取得生存、发展的机遇,相对公正和透明的法制环境,使“创新”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防止侵权者破坏整个社会的“创新”氛围,科技和文化的迅速发展,这是“创新”活动雄厚的理论前提,为“创新”活动提供了理论支持,而且其本身就包含有“创新”的因素等等。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上实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纲领,经济发展迅速,“创新”落后的局面得到初步扭转。据统计,2015年,中国高质量科研对世界的总体贡献,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位。我国研发人员规模居世界第一位(371.1万)。我国研发经费支出居世界第二位,2014年为1301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05%,经费规模接近美国的二分之一。

但是也必须认识到,在国家“创新”体制层面,仍有许多工作可做,需要完善的地方仍然很多。如继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法制环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对各种侵权行为的打击,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建立“创新”主体的长期培养和保护机制,要保持经济制度长期的稳定,否则,就没有长期的行为预期,因而也就难以有长期的“创新”行为。不断完善国家“创新”体制,包括教育的普及,科教事业的资金投入,科教人才待遇的提高,技术市场的完善,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支持政策加强等。

三、“创新”与发展的关系

发展的定义是对旧的状态的更新,而不是复制旧的状态,是“质”的改变,而不是单纯“量”上的扩张。通过对世界各国历史和现实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到,各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发展形态各异,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1.“创新”型发展。是一种以自我实现式的“创新”活动引领的发展,是相对于旧状态的革新式变革。人类经济及社会发展史表明,源于科技进步而产生的各种“创新”,对经济及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很明显的。每一项重大发明的诞生,都使经济以效率更高、质量更优、消耗更少的方式向前迈进,并带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发生变化。如金属冶炼、蒸汽机、电力、电脑、互联网、农业的良种培育、滴灌技术等。在当代,科技发达国家如美、日和欧洲等,掌握最尖端的技术,不断推出技术含量更高的新产品,在市场上获得非常高的附加值。而且,这些国家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资源要比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少很多。这种以“创新”为引领和主要动力的发展,是一种自然的良性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借鉴的。[3]

2.追赶型发展。是通过引进、模仿外来的已有的先进科技、生产方式、组织方式,达到向先进水平靠近、看齐的目的。当代后进的国家和地区,主要采取此种方式。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初,主要也是采用此种方式。这在客观上是由当时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由于“左倾”路线造成的严重破坏,我们同世界主要国家的科技经济差距较大,不得不通过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和管理,同时努力学习外国先进经验等方式,提高我们的管理、科技水平,提高我们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这一发展方式取得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但其弊端和局限性也逐渐显露:耗费资源、能源过多,环境破坏较大,核心技术仍掌握在拥有先进技术国家手里。我们虽然成为某种意义上的“世界工厂”,但却缺乏领先于世界的行业和产品。

3.替代型发展。是被动地、被强迫地实行了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这种发展是非自主式的,其利益也是非自主的,但其客观上也会产生发展的实效。如帝国主义者对于殖民地的掠夺式开发,是以掠夺资源、扩大市场为目的,但由于采用了较先进的技术手段,使当地的经济面貌获得改变。

当前,“创新”之所以同改革一起被提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一方面是出于对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寻找新的增长点的现实考量;另一方面,则是出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由追赶型发展向创新型发展转变的战略规划。

第一,通过不断“创新”推动传统产业的提高和发展。传统产业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很大比重,是国计民生所离不开的。强调“创新”,调整产业结构,并非是要放弃传统产业,一味追求新兴产业,相反,首先要在传统产业领域内进行“创新”。通过“创新”使传统产业焕发青春,以更高效率、更高质量,减少耗费和污染的方式获得新的发展。尤其是传统产业中的产品质量提升的空间很大,中国产品在世界上的“质差、价低、寿短、低端”的坏名声需要扭转。缺少品牌、缺少绿色环保产品等现象必须改变。[4]

第二,通过不断“创新”在高科技领域缩小同先进国家的差距,最终赶上发达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通过引进和自主攻关的方式,在许多项目上已经实现了产品的国产化,缩小了同发达国家的差距。突出的表现就是我国2015年出口产品中高科技产品在亚洲已超过日本和韩国。但是,必须面对的现实是,我们仍然同发达国家在整体科技水平和生产水平上存在一定差距。许多产品的核心技术没有掌握,许多高附加值的产品为外国公司所垄断。这其实恰恰是我国经济同先进国家之间形成差距的最终原因。我们要在既有的基础上,加大对科研的投入,促进科技向生产力的转化。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先进国家之所以先进,乃是不断“创新”造成的,其“创新”促发展的趋势不会停止。我们在这方面稍有松懈,就会落后;惟有加倍努力,才会形成追赶并缩小同先进国家差距的局面,才能摆脱“中等收入陷阱”,最终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第三,要通过鼓励“开拓性创新”活动,努力成为世界科技发展的引领者。近代数百年以来,中华民族整体上陷入科技落后的局面。从“甲午战争”失败后引发的“洋务运动”开始,我们一直在追随欧、美、日等国的科技发展,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近代以来,重大的科技发明,众多的创新产品,较少有中国人的首创。这其实是一种国家和民族的耻辱,与有五千年历史,人口数量世界第一,且以勤劳勇敢、刻苦聪慧著称的中国人的声誉极其不相称。中华民族历史上,无论是科技还是生产力,都曾长期领先过,我们曾经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在当今时代,我们也应该有民族自信心,勇于进行开创性的“创新”活动,占领科研和经济的制高点,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

第四,要通过“创新”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解决未来会发生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取得的成就十分辉煌,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位,人均GDP跃入中等收入水平,沿海各省已迈入高等收入行列。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贪腐问题日益严重,人口老龄化加剧,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枯竭、土地减少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正视,要着手下大气力解决。但也需要通过“创新”的方式来解决。这也就是所谓“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意义之所在。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解决发展中存在和遇到的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创新”的思路。

综上所述,对于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必须立足实际,尊重规律,高瞻远瞩,把握全局。一方面,我们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用一切有效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必须充分认识到“创新”对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在推动“创新”上多做努力,以“创新”引领和带动全局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新华社北京,2015-11-3.

[2]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对利润、资本、信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M].何畏,易家祥,张军扩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3]杜福洲.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形态—良性发展模式[J].未来与发展,2006.

[4]李克强.催生新的动能,实现发展升级[J].新华文摘,2016,1.

责任编辑 姚黎君 丛琳